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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中信金弊案 大帳房吳豐富、前經理張友琛收押禁見

上報快訊 2016年08月18日 15:11:00
台北地院裁定中信集團大帳房吳豐富收押禁見,圖為8月1日檢方傳訊中信金案相關19人。(攝影:李隆揆)

台北地院裁定中信集團大帳房吳豐富收押禁見,圖為8月1日檢方傳訊中信金案相關19人。(攝影:李隆揆)

特偵組偵辦中信金控集團遭掏空百億弊案,17日再度傳喚中信大、小帳房吳豐富、張素珠及中信管理處前經理張友琛等人到案,訊後,檢方認定吳豐富和張友琛涉嫌非法調度、掏空集團3億美元境外投資款,供詞避重就輕,有勾串、滅證之虞,依《金融控股公司法》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將兩人羈押禁見,而法官也於18日凌晨2時裁定羈押禁見。

 

特偵組表示,中信金大帳房兼董事吳豐富、管理處前經理張友琛涉嫌以中信子公司境外投資名義,將集團資金層層轉匯至辜仲諒等人實質掌控的帳戶,挪用、掏空金額高達3億美元,涉犯《金控法》重罪,若罪名成立,可處7年以上重刑。

 

檢方曾於6月8日就發動搜索、約談94人到案,訊後諭令辜仲諒1億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吳豐富1500萬元交保、張友琛因涉內湖安康段購地套利一案,被北檢訊問後請回。

 

據了解,吳豐富、張素珠兩人6月交保後,曾指示部屬處理轉匯的相關資料。特偵組17日也約談被視為小帳房的張素珠,認為3人在隔離偵訊時疑有供詞出入的情況;以涉嫌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吳豐富及張友琛,張素珠則被請回。

 

台北地方法院也在18日凌晨2時 作出裁定,對吳豐富、張友琛准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北地院表示,被告吳豐富經訊問後,否認檢察官聲請羈押書所載犯罪事實,但檢方所指部分投資公司的境內、外資金調度係被告業務所執掌一節,業經被告供述明確,且其涉嫌將款項拆開後層層轉匯以及用假充銷、投資不動產等方式非法挪用侵占中信金控資產,造成中信金控資產受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的相關事實,有聲請羈押理由書所載的共犯及證人等指證、傳票、對帳單、交易明細等證據方法為憑,足以認定犯罪嫌疑重大。基於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收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

 

而對於張友琛的部分,台北地院則表示,張友琛雖然否認犯案,但其所涉非法挪用中信金控資產(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的相關事實,有聲請羈押理由書所載被告陳述以及證人吳欣怡、郭源銘、魏克全等人指證,公文簽辦單、對帳單等資料在卷可佐,因此犯罪嫌疑重大,並同樣裁定羈押禁見(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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