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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獎勵私人閒置空地建停車場,最高補助380萬

上報消費圈 2017年09月20日 18:00:00
(圖片來源:台中交通局)

(圖片來源:台中交通局)

為滿足台中市民停車需求,市府交通局逐年編列預算闢建停車場,更加碼獎勵民間利用空地蓋臨時停車場。範圍有平面式、立體式、機械式或塔台式等,設置汽車停車格超過20格者,補助工程經費二分之一,最高350萬元;若採用透水性鋪面,再補助30萬元,補助總額最高380萬元,希望藉此活化私人閒置空地,創造停車機會,紓解停車問題。

 

逐年編列預算建停車場,以滿足各區域的停車需求

 

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面臨汽、機車不斷成長,大眾運輸路網尚未建置完成之前,面臨龐大的停車需求須尋求適當解決方案。交通局逐年編列預算闢建路外停車場,但停車場用地面積、數量有限,難以滿足各區域的停車需求,因此,考量各都市計畫區內仍有住宅區、商業區土地尚未開發,獎勵民間利用空地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不失為解決供需不足的方法之一。

 

獎勵民間業者工程項目,減少支付工程費用

 

王局長指出,台中市協助民間業者施作工程項目,包含路床滾壓、碎石級配鋪設、瀝青混凝土面層鋪設、繪設標線及停車場指引標誌牌面等。近年加碼獎勵民間利用空地蓋臨時停車場,以平面式、立體式、機械式或塔台式等方式設置者。補助範圍內,設置汽車停車格超過20格者,補助經費二分之一,最高可至350萬元,若採用透水性鋪路,則另外補助30萬元,即補助金額最高達380萬元。由公部門協助施作工項,可確保該部分的工程品質,更可增進民眾的停車權益,並減少因設施不良造成民眾使用的不便。

 

交通局與民間共同合作,提高生活品質及改善環境

 

交通局表示,在公共運輸路網尚未建置完整前,仍將積極鼓勵民間申請獎勵設置停車場,藉此獎助一方面活化台中市私人閒置空地、改善市容、減輕民眾稅賦負擔,另一方面又可創造更多停車供給,緩解當地停車問題。104年至今,已核准私人及企業增設121處合法停車場,相當於每週增加1處合法停車場,成為公部門與民間共同合作,提高生活品質及改善環境的良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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