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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丟警報器 籲立院廢《集遊法》禁制區條款

上報快訊 2016年07月12日 15:05:00
立委林昶佐(中)12日上午到立法院前聲援民間團體,呼籲立院黨團應接受民團意見,刪除《集會法》兩條文。(翻攝自林昶佐臉書)

立委林昶佐(中)12日上午到立法院前聲援民間團體,呼籲立院黨團應接受民團意見,刪除《集會法》兩條文。(翻攝自林昶佐臉書)

「拒絕假進步、落實真保障」,12日上午,多個民間團體集結在立法院前,抗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月12日初審通過的集會遊行法草案中仍保留「禁制區」與「強制排除條款」,無法真正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最後民團朝立院丟警報器,籲儘速修法,勿讓《集遊法》淪為打壓人民的工具。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月12日初審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先將法案更名為《集會遊行保障法》,並把「申請許可制」改成「自願報備制」,與縮小「禁制區」範圍,由300公尺縮減為30公尺至150公尺不等的距離。

 

民間司改會法案研究員何友倫表示,《集會遊行法》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修法卻沒辦法落實集會遊行保障權利,其中對集遊有重大限制的「禁制區」規定仍被保留,給予政府、警方強制排除集會遊行權利的命令解散條文,也只是改名為「強制排除」,根本就是「換湯不換藥」。

 

針對此次抗議行動,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以及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皆要求朝野各黨團應表態是否支持《集遊法》修法廢除禁制區及強制排除規定?以及是否同意政府應停止濫用《刑法》妨害公務或提他條文控告集會遊行參與者?

 

到場聲援的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表示,時代力量不止在集遊法審查過程中堅持訴求,目前也在研擬包括《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與集會遊行相關的法律修正案;他也呼籲執政黨,「人民對新國會有強烈的要求,我們應該要支持民間團體多年來的主張,實踐改革!」(徐乙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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