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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閔聲觀點:無論如何都不該只有收費員勝利

鄭閔聲 2016年08月19日 12:35:00
經歷艱苦抗爭的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最後獲得了重大勝利。(攝影:葉信菉)

經歷艱苦抗爭的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最後獲得了重大勝利。(攝影:葉信菉)

「我期許自己,在未來的任期之內,要一步一步,從根本的結構來解決這個國家的問題。」這是5月20日,蔡英文總統在就職演說上勾勒的動人願景。

 

才不到三個月,美夢似乎就要成真了。

 

8月17日,行政院宣布與抗爭兩年半的國道收費員自救會達成協議,政府將在年底前研議專案提供947位前國道收費員補貼。補貼標準將考量年資、制度變革所造成的生計影響與生活不利情形等因素;對於仍失業中的183位成員,勞動部將以各種政策工具協助求職。連自救會的抗爭支出,政府也將適度補助。

 

對經歷艱苦抗爭的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而言,這無疑是場重大勝利;行政院也認為,能解決複雜的國道收費員問題,代表政府團隊合作及積極介入,讓自救會感受到誠意。

 

表面上看來,這是個勞工、政府雙贏的完美結局;更是「政府解決問題、照顧弱勢」的典範案例。然而深究之下,卻很難這麼樂觀。

 

長期抗爭當中,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先後提出「多元安置」、「勞保補償」、「年資承認」三項主張。簡單來說,自救會要求的就是兩件事:「政府應用盡所有辦法,協助收費員找到足以謀生的合適工作」、「被政府資遣的收費員,應比照一般勞工獲得資遣費與退休金」。

 

國道收費員成了「特權階級」

 

其中「收費員工作權」,早在交通部與遠通電收訂立投資計畫就已明文保障,再加上輔導就業本來就是政府責任,幫忙183位失業收費員求職,再合理不過。因此最難解的,其實只剩下政府該如何支付資遣費與退休金。

 

如果一位上班族不幸被老闆開除,他能依《勞基法》按服務年資領取資遣費;在職期間公司提供的勞保與提撥的退休金,也將繼續存在個人的勞退帳戶裡。對同屬基層勞工的國道收費員而言,適用最低標準的《勞基法》制度,無論如何都不能算是獅子大開口。

 

既然自救會的抗爭訴求並不離譜,為何過去國民黨政府始終不願退讓?

 

原因在於根據法令,國道收費員的身分有「臨時人員」與「約聘僱人員」兩種;前者在2008年才被納入《勞基法》規範,後者直到今天都不被政府視為一般勞工。也就是說,臨時人員2008年以前的服務年資,不適用《勞基法》計算資遣費;約聘僱人員更是完全與《勞基法》扯不上干係,只能領取自成系統的「離職儲金」。

 

自救會主張,政府雇用的約聘僱人員與臨時人員,都應受《勞基法》保障,因此國道收費員應從被雇用日當天起,比照一般勞工累積年資,據此計算,每位收費員依服務年數不同,可能多領數十萬、甚至超過百萬的資遣費;但過去的政府(雇主)堅持依法計算資遣費,不肯多給。雙方就在國道收費員「應不應該」和「是不是」受《勞基法》規範的問題上各執一詞,僵持不下。

 

蔡英文政府決定考量年資給予947位收費員補貼,顯然是接受了自救會的觀點:「政府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應該』受《勞基法》保障」。然而,行政院同時強調,未來不會讓其他人援引此方案;也就是說,全國其他不具公務員資格的政府雇員並不適用這項協議,形同讓國道收費員成了約聘僱及臨時人員裡的「特權階級」。

 

蔡英文在總統大選前與工鬥團體對話時曾公開承諾,「我們不會忘掉街頭上的朋友、也會照顧弱勢,千萬別懷疑我們的誠意,以及對台灣的責任。」蔡總統就任後,確實沒有忘記過去的朋友;但在沒有闡明對「政府約聘僱及臨時人員納入勞基法」的態度前,草率提出一個因人設事的補貼方案,卻是徹底違背她在就職演說上對全國承諾的「從根本結構解決國家問題」。

 

更何況,難道擁有類似身分處境,卻無法走上街頭的約聘僱及臨時人員,在講究公平正義的蔡總統眼中,就不是應該受照顧的朋友嗎?

 

打著照顧弱勢大旗,卻缺乏長遠制度性思考的福利方案,是一劑能迅速搏得民眾好評的興奮劑。但當藥效退去後,若無法秉持一貫立場分配資源、制定政策,未來勢將面對更嚴重的後遺症。

 

947名前國道收費員的笑容,不應該是這場勞工運動的最終結局;短暫的民調結果,更不會是民進黨政府的勝利。

 

※作者為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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