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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善牧安置中心扯「一例一休」喊停 竟要受暴少女12天搬家

李昭安 2017年10月02日 20:00:00
善牧安置遭性侵、家暴等不幸少女的「德蓮之家」,竟驚爆因「一例一休」後人力不足將停業,且突襲式通知6名未成年少女,限期12天內轉往其他機構。圖為示意圖,非新聞報導指涉當事人。(合成畫面/取自天主教善牧基金會臉書)

善牧安置遭性侵、家暴等不幸少女的「德蓮之家」,竟驚爆因「一例一休」後人力不足將停業,且突襲式通知6名未成年少女,限期12天內轉往其他機構。圖為示意圖,非新聞報導指涉當事人。(合成畫面/取自天主教善牧基金會臉書)

天主教善牧基金會9月2日才剛慶祝在台成立滿30周年,不過近日卻驚爆善牧專門安置遭性侵害、家暴等不幸少女的「德蓮之家」將停業;且善牧是以「一例一休」後照顧人力不足、無法營運等理由,突襲通知被安置在此的6名未成年少女,要他們限期12天內轉往其他安置機構。善牧粗糙的處理方式,引發爭議。

 

爭議1:突喊緊急撤離,少女陳情無效。

 

位於台北市的「德蓮之家」,是善牧在民國76年成立的第一個少女中途之家,也是善牧多次對外募款的「招牌」,這次臨時決定暫時停業,讓社福界相當意外。尤其善牧是在9月22日才通知委託善牧執行安置業務的台北市社會局、新北市社會局,6名安置少女必須在10月6日前全數離開。

 

目前安置在「德蓮之家」的6名少女,分別為12歲、15歲各1名,17歲、18歲各2名。《上報》調查發現,所有少女都是9月24日才被告知要被「緊急撤離」,而且限期10月6日前離開,等於只有12天準備時間。其中有少女對善牧的作法有疑慮,希望爭取權益、在德蓮再住久一點,但溝通未果後決定對外陳情。

 

善牧基金會曾花3年完成紀錄片,拍攝機構內安置的未婚小媽媽故事。(取自天主教善牧基金會臉書)

 

據了解,兒少團體、立委辦公室接獲少女陳情後,都曾向善牧關心此事,並提及目前剛開學沒多久,希望停業之事緩一緩,等今年底或明年初再安排少女轉至其他安置機構。北市社會局還提出多挹注經費讓善牧聘人的配套方案,不過善牧以請不到人為由,堅持「就是要停業」。

 

北市社會局轉述,善牧稱「德蓮之家」必須停業原因包括:一、照顧人力原就不足,政府推「一例一休」後,一天工作不能超過12小時,調度人力更困難。二、「德蓮之家」主任身體不適,須請長假開刀,沒有管理社工及生活輔導員的幹部可遞補。三、房舍老舊需要整修,無法讓少女繼續待下去。

 

爭議2:低薪難補社工,推給一例一休。

 

知情人士直言,善牧長期壓低社工薪資、不重視勞動權益,要補足照顧人力原本就不容易,且《勞基法》早規範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加上加班4小時,每日最多不得超過12小時,「這跟一例一休有何關係?」

 

知情人士還說,善牧一直以來強調的核心價值是「一個人的價值高於全世界」,但這次善牧處理「德蓮之家」停業的程序,顯然只從機構經營面思考,忽略對受照顧者的承諾,也違背「一個人的價值高於全世界」的精神。

 

善牧基金會9月初在台成立滿30周年,還推出募款計畫,宣揚「不放棄每一個生命」。(取自天主教善牧基金會YouTube)


 

《上報》調查發現,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僅提及:「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依其心智成熟程度,權衡其意見。」

 

不過,《兒少法》對於安置機構緊急停業、兒少權益可能受損的狀況,卻沒有一套「處理流程」,也未明確規範多少天前須告知主管機關及受安置的兒少。

 

爭議3:沒申請就攆人,安置丟回雙北。

 

《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3條中僅規範,兒少機構停業1個月以上者,應於停業之日前15日內,檢具申請書敘明理由,並提供現有收容兒少、工作人員的安置計畫,報主管機關許可後為之。

 

據了解,善牧目前僅口頭向台北市社會局說明「德蓮之家」將停業,但未正式送出申請停業的公文,更別說主動提出少女及工作人員的安置計畫。這等於在北市府還未許可停業前,就把安置責任推回給雙北的社會局。

 

來自馬來西亞的湯靜蓮修女,為許多中途少女建構庇護家園,2014年曾獲頒衛生福利三等獎章。(取自天主教善牧基金會臉書)

 

針對此次爭議,《上報》記者兩度致電善牧基金會,希望採訪善牧基金會執行長湯靜蓮修女,不過都未能聯繫上。善牧同仁轉述,湯修女表示此事可詢問台北市社會局,由兒少科說明。

 

台北市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科長王惠宜接受《上報》採訪時說,善牧是優秀照顧團隊,這次臨時要停業「我們也很驚訝」。善牧近來人力吃緊,想補又找不到,但安置機構須24小時有人輪班,善牧認為德蓮之家社工加生輔員共4人去排班有違法之虞,才決定停業。她還幫善牧緩頰說:「這應是不容易的決定。」

 

爭議4:善牧曾有前科,缺錢說關就關。

 

但據了解,善牧突然關掉兒少服務機構早有「前科」。10多年前,善牧受台北市教育局委託,在台北市萬華區成立輔導中輟生的「善牧學園」,幾年後善牧以「經費不足」為由,一度關掉善牧學園。

 

當時不僅中輟生不想回到學校或轉到其他少年學園,內部社工也反對「說關就關」,勞資關係一度緊張,還有幾位社工被善牧資遣。幾個月後「善牧學園」恢復營運,善牧多次對外募款盼各界「伸出援手」,善牧學園才免於關閉。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接受《上報》訪問時說,安置機構停業應該視情況有明確的通報機制及合理的「預警期」,不該由機構依法自行認定;顯然現行《兒少法》相關保障不足,必須修法解決。她強調,不見得所有安置兒少都接受機構單方面安排,主政機關應顧慮被安置兒少的「最佳利益」, 「不能只關注機構的經營立場」。

 

長期關心兒少權益的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則表示,她將要求衛福部修正相關管理辦法,除停業申請「預警期」要比15天更長外,兒少機構要停業時,也須與主管機關、所有委託安置兒少的縣市政府社會局共同協商怎麼轉安置,以及何時是合適時間點,「最重要的是,必須聆聽兒少的意見」。

 

爭議5:丟案有失專業,讓少女留陰影。

 

知情人士指出,以「德蓮之家」現況來看,在台北市、新北市社會局安排下,少女們近期應會被轉至其他安置機構,滿17歲、18歲的少女,則有可能搬至其他機構的自立宿舍,或轉接其他自立計畫。

 

知情人士表示,雖少女們不致於無人照顧,但此次風波中,善牧未顧及受照顧者權益,有可能讓少女們留下陰影,做了不良示範。尤其政府若沒有鐵腕處理,難保其他機構不會有樣學樣、在沒有完善處理轉安置狀況下就「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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