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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擬修法 退伍軍人赴中需親自返台辦18%續存 

上報快訊 2017年10月04日 14:45:00
國防部日前預告修法,凡是赴中國退伍軍人需親自返台辦理18%續存。(資料照片)

國防部日前預告修法,凡是赴中國退伍軍人需親自返台辦理18%續存。(資料照片)

國防部日前預告修法,只要是在中國旅遊或暫居中國的退伍軍人優惠存款到期時,必須要親自返台辦理18%優惠存款續存作業,不得委託親友代辦,否則不予發放18%。

 

國防部為避免赴中國定居或歸化中國的退伍軍人,仍可在台領18%的優惠存款,日前預告修法「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修法公告中規定,退伍除役官兵應於優惠存款契約期滿日,親自持國民身分證、原留印鑑及存摺,辦理續存手續。

 

但為避免衍生退休公務人員赴中國並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地區護照而轉換身分為中國公民時,仍委託在台親友辦理續辦優惠存款的現象。因此特別規定赴中國的退役軍人優惠存款到期時,仍應由當事人親自辦理續存手續,不得委託他人代辦。(馬麗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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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國防部 18% 退伍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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