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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蔡政府從沒對信口雌黃的反同團體說重話

主筆室 2017年10月16日 07:02:00
反同團體對於公然違法、大舉進駐各級性別平等委員會一點都不感到羞赧,自許是獲得神的旨意。(攝影:李昆翰)

反同團體對於公然違法、大舉進駐各級性別平等委員會一點都不感到羞赧,自許是獲得神的旨意。(攝影:李昆翰)

一對同性伴侶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未准,於是一狀告上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宣判,戶政所原拒絕登記已牴觸釋憲結果而違法,判撤銷原處分,但兩女另要求直接判准登記結婚,法官認為不能越權代行而駁回。

 

老實說,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僅規定有關同性婚姻的保障必須在兩年內完成修法,法院無法直接判准同性婚姻合法登記,同婚團體對此再怎麼憤懣不滿,也只有認了。不過從今年五月大法官有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釋憲文出爐之後,並沒有為反同挺同之爭定紛止爭,反同團體化身各種不同家長團體與臉書粉絲頁,搶攻各級性平團體擴大反同論述宣傳,並以更加不堪入目的字眼,辱罵詆毀台灣的性平教育,卻是變本加厲。

 

最新的一起事例是10月5日在《國語日報》刊登一篇「追求平權 從尊重開始」的文章,遭到反同團體瘋狂轉載,並辱罵《國語日報》社每週四刊出性別平等教育專刊,已淪為同志教育打手,宣稱性平教育已經「無孔不入,全面淪陷,連兒童看的國語日報也不放過。」要求用戶去電抗議退訂。反同者還指控,「哪一位父母希望自己孩子成為斷子絕孫的同性戀」、「政府強行推廣肛交、亂搞多P的觀念到底有什麼益處」。

 

 

這篇文章的作者是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監事蘇芊玲,她是一位長期推動且關注性平教育的大學退休教授,她的文章當然沒有「鼓吹」同性戀,更不可能教導性愛姿勢,只是持平地從12年前她在加拿大溫哥華參與的一場由當地市長主持的同志婚姻談起,談到今年五月台灣的大法官會議通過的第748號解釋文,介紹台灣即將成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也教導孩子人生而平等的普世價值。

 

這樣一篇文章竟在反同團體裡淪為千夫所指,也可見反同團體平常如何歪曲事實。事實上,反同的臉書粉絲團極盡造謠抹黑之能事,一個所謂「【正義之聲】守護與祈禱」的粉絲團裡,最近還公然宣導「同性戀不單是天生的,可後天養」的觀念,宣稱同運再走下去,台灣未來一半人口是同性戀。把國中《健康與體育》課本裡的性教育圖解,污衊成「瓦解孩子的羞恥心」、「莫怪孩子早熟,對著照片打手槍...」

 

另一個「下一代幸福聯盟」的臉書粉絲團裡,更歪曲748號解釋文,宣稱「同婚不是保障同性伴侶的唯一選項」,還把戀童性癖歸咎到太早開啟的性教育。更扯的是,該網站還刊登「好誇張!台北市國中小教職員研習影片 驚見女生自慰叫春30秒」一文,指控校園研習資訊染黃,色情藉台北市府名義混入校園。但事實上,這只是反同團體移花接木,公然盜圖、用以四處傳播污衊台北市府。而反同團體所指控的女同性戀電影《花吃了那女孩》,被控播放「女生自慰叫春30秒」,其實該片曾入圍台北電影獎劇情長片、也獲得2008年金馬獎最佳造型設計,並公開在國內電影院上映。

 

更有甚者,毫無性別平等概念的所謂「家長」到處搶進性平會阻礙台灣的性平教育,要求放寬「家長」名額,還主張性平教育應比照電視、電影「分級處理」,若「保護級」就應該由家長陪同上課。他們四處攻訐性平教育,還自詡是獲得神的旨意,打著性平反性平,其實早已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

 

這些反同團體沒想過與社會對話,也從來不就同性婚姻與性別研究公開論證,只是守著自己的宗教教義與刻板的性別框架,到處信口雌黃。

 

奇怪的是,在748號釋憲文出爐之後,那位在選前信誓旦旦說要婚姻平權的蔡英文只說了一句「沒有勝負輸贏」後,就不再對婚姻平權議題多置一詞;而宣稱「相愛的人有權利在一起的」的賴清德,同樣無視《民法》的違憲狀態,無意在本會期推動修法。反同團體能夠到處胡天胡地、謾罵添亂,當然是從蔡政府這種虛假的價值中立裡獲得莫大的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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