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收新制上路】刑法百年變革 學者爆肝推新法

盧禮賓 2016年07月12日 19:25:00
沒收新制上路後,將成為司法打擊不法的最佳利器。(攝影:盧禮賓)

沒收新制上路後,將成為司法打擊不法的最佳利器。(攝影:盧禮賓)

前年,備受社會大眾關注的食安風暴,隨著時間過去,聚焦漸散,但一群熱血留德法律學者兩年來鍥而不捨,化理念為行動,「爆肝」努力下,促成刑法沒收條文的修正通過,並於7月1日實施,不僅使我國落後德國40年的沒收實體法機制,跟上世界潮流,更可望有效嚇阻黑心廠商犯罪、重大經濟犯罪、詐欺、環保汙染等,效應影響全面性,全民受惠。

 

「沒收是打擊犯罪的利器」,賠錢的生意沒有人做,要讓行為人的犯罪無利可圖,這才是預防犯罪的方式」。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刑事法研究會」祕書長陳重言律師表示,德國修法實施利得沒收(不法所得沒收)是在1975年,德國一直把沒收當成打擊犯罪的利器,我們整整落後40年。

 

刑事法研究會在沒收修法過程中是重要推手。學者與法務部密集溝通討論,自掏腰包在全台舉辦三場研討會,彼此私下研究討論不計其數,發表文章。修法成功後,七位學者文章集結成專書,名為「沒收新制(一)刑法的百年變革」,為結合知識真正造成社會的改變,留下見證。

 

「這要感謝大統長基,沒有他們做出人神共憤的案件,沒收修法在以前談論,根本沒有人理你。」陳重言說,他學法以來,真正學術的完整理念貫徹到法律,這是第一次,獲致具體突破,是刑法百年變革的重要意涵。

 

刑法沒收條文修正,一開始是因為食安,民氣可用,加上更早的拉法葉艦軍購弊案瑞士凍結巨額佣金要不回來的影響,都是促成修法的契機。

 

陳重言、與台大林鈺雄教授、雄大陳子平教授、政大楊雲驊教授、李聖傑教授、成大許澤天教授、王士帆教授及其他多名教授學者,因修法理念相同而結合,組成刑事法研究會,熱血爆肝,促進修法。

 


「刑事法研究會」祕書長陳重言律師表示,德國1975年即修法實施利得沒收,我們整整落後40年,亡羊補牢為時未晚。(攝影:盧禮賓)

 

前年底食品安全管理法49條之1先修法「暖身」,有了沒收的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基本元素。經過許多學者呼籲,這不只是食安法的問題,因為不法所得在各種犯罪都可能發生,立院就附帶決議,要求法規主管機關法務部、司法院通盤檢討,沒收規範,整體改善。

 

陳重言欣慰地表示,這次修法涉及幅度非常大,整個沒收相關機制全部改革,但不是憑空得來,也不是民氣可用的民粹立法而已,主要是參考德國、歐洲等許多國家,以及許多國際公約標準,原則上都是符合世界潮流。他強調,新的沒收機制大致上把所有漏洞都補齊了,程序法上也已經有配套,執行關鍵就是扣押,不能扣押到犯罪利得就白玩了。

 

他回憶在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任內,在2001年間偵辦地下期貨詐欺案,被害人多是菜籃族,每人被害金額約400萬元,執行搜索扣押時,薄薄複寫紙一張就代表400萬元損失金額,扣到厚厚一疊,金額如天文數字。

 

該案被告被押並判刑,但對陳重言來說不是偵辦成功的案件,因為巨額款項已匯到香港匯豐銀行,那時沒有與香港的帳戶即時凍結機制,透過各種管道,請銀行提供資料都沒辦法,半毛錢都拿不回來。

 

因此,沒收的前提,扣押機制很重要,最重要的是在第一時間凍結犯罪行為人的財產,宣告沒收才有意義,不會變成廢紙一張。

 

陳重言說,沒收以前完全不受重視,因為當了檢察官的經驗,現行法制和實務操作有很多缺漏,激發他在德國攻讀博士期間,也研究沒收機制,有助於參與促成本次沒收修法。

 

針對實務界有人提出沒收新法可能侵害人權、財產權等的疑慮,陳重言均一一駁斥,認為是誤解法律。他說,財產權歸屬於犯罪被害人所有,透過以利得沒收為根據的扣押保全,才能實際保障被害人權利。且法院宣告沒收,以無法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為前提。若被害人已出面請求發還,即應發還,不會再宣告沒收。

 

即使沒收裁判已經確定後被害人才出面,依照刑事訴訟法第473條規定,仍然可以發還被害人。因此,沒有與民爭利的問題。並且避免法院僅因存在潛在被害人就不宣告沒收,導致有時因被害人未出面,讓已經扣案的不法利得又回流到犯罪者手中之不合理情況產生。

 

任何人都不能因為不法行為而獲利,才是應該貫徹的原則,而不是反而保障透過不法行為取得利益之犯罪者本身。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