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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羅冠聰獲准保釋 需每周向警署報到

國際中心 2017年10月24日 14:53:00
黃之鋒24日上午搭乘囚車抵達終審法院。(湯森路透)

黃之鋒24日上午搭乘囚車抵達終審法院。(湯森路透)

被香港政府認定2014年發起佔領中環運動的「學運3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遭判入獄服刑,提出保釋申請的黃之鋒與羅冠聰,24日中午獲釋,周永康因計畫前往英國留學,為免影響課程,決定不申請保釋,刑滿後再行出獄。

 

另外,8月時,上訴庭改判3人需入獄6至8個月不等,3人向香港終審法院(終院)提出上訴,預計11月7日開庭審理。

 

 

繳擔保金、不准離港

 

黃之鋒及羅冠聰二人24日一早便搭乘囚車前往終院,保釋案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Geoffrey Ma)審理,在終院批准黃羅兩人的保釋申請後,黃之鋒、羅冠聰也允諾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以及11月7日出庭後,各自由黃之鋒父親黃偉明、羅冠聰母親分別繳交各5萬的現金與人事擔保後獲釋。

 

據悉,此案另一被告周永康因計畫前往英國留學,為免課業中斷,決定不申請保釋,服刑期滿後再出獄。


此案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代表,律政司亦沒有反對黃羅兩人的保釋申請。


在14日中午12時左右,已完成保釋手續的羅冠聰原本要等待未完成保釋手續的黃之鋒,但後來決定先行離開,留下黃之鋒繼續辦理保釋手續。

 

羅冠聰24日離開法院。(AP)

 

 

羅冠聰24日在終院前面受訪。(AP)

 

30多名支持者到場聲援

 


獲釋的羅冠聰表示,感謝律師及眾志的支持和協助,特別感謝家人在獄中的支持和探望,他也表示,由於中秋節在獄中度過,獲釋後最想和家人一同團聚吃飯。

 

現年24歲的羅冠聰指稱,他在獄中2個多月來仍留意新聞,保釋後希望協助處理政治議題,如一地兩檢、議事風波等。

 

 

庭外,「香港眾志」及社民連等30多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終院前表達支持黃之鋒及羅冠聰之意,包括「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及羅冠聰女友袁嘉蔚也到場聲援。

 

袁嘉蔚認為黃羅兩人在獄中意志堅定,呼籲市民亦有責任支持獄中抗爭者,包括遊行、寄信,讓他們知道香港的情況。


香港立法會現任議員張超雄受訪時表示,黃之鋒等人堅持在獄中書寫筆記,內容大多記錄他們在獄中的觀察,例如尊嚴被剝削、不仁道對待等,張超雄指稱,他準備收集多達16位入獄抗爭者的觀察文字,集結成報告後再呈交港府懲教署署長。

 

香港上訴庭8月覆核3人刑期時,律政司稱3人以追求理想為名帶起實則違法的「歪風」,認為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改判黃之鋒6個月、周永康7個月,以及羅冠聰8個月。3人不滿提出上訴,11月7日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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