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黨媒是外國代理人嗎

徐子軒 2017年11月22日 07:00:00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日在紀錄片《強軍》中,指示國防產業加速武器發展。(湯森路透)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日在紀錄片《強軍》中,指示國防產業加速武器發展。(湯森路透)

本周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向美國國會提交2017年的定期報告,內文建議國會應補強外國人代理登記法(FARA)的漏洞,促使在美的中國國營媒體進行登記,因為其工作人員會為中國收集情報,並進行所謂的資訊戰(information warfare)。該文旋即引來中國攻擊,中國外交部認為報告反映偏見、內容子虛烏有,更有中國論者指稱是違反言論自由,且以冷戰思維替中國戴帽子。

 

美防中情報反蒐建立登記法

 

要瞭解USCC此舉,得先從FARA的性質說起。該法制訂於1938年,乃是為了識別並揭露在美外國人為特定政府服務的狀態,因為美國人「有權知道誰以外國代表名義,進行影響政府或公眾的活動」。迄今大約有387件、542個外國委託人登記,範圍含括全球各國,目的則五花八門。例如香港旅遊發展局登記是為了推廣觀光、台灣民進黨任務團是為了政黨遊說。

 

就中國而言,目前登記的對象也很多元,除了公關遊說、推展貿易等,黨國媒體也赫然在內。像是中國日報(China daily)、人民日報海外版(People's daily overseas edition),前者由中共中宣部主辦、後者是中共中央委員會機關報,都早已榜上有名。若再加上此次被點名的新華社與央視並不為過,相反地,若沒有這兩家老字號,反倒是對黨媒前輩的失敬。

 

有趣的是,江澤民很久以前就說過,新聞事業是黨的事業一部分,必須要堅持黨性原則,這跟習近平的黨媒姓黨乃是一脈相傳。根據黨性原則,新聞傳播活動,在政治上必須與中央一致,由黨委領導審查。若是經過美國國會認證的中國媒體,實乃黨性堅強的象徵,應該給予褒獎,而非氣急敗壞的否定。

 

進一步來說,中共從零到有,靠的乃是兩桿子: 槍桿子出政權、筆桿子穩政權,新聞事業則是貫徹這種思維的器具。具體呈現在所謂的喉舌論上,國家報紙、電視台、電台等事業都是黨的喉舌,功能無他,就是為黨宣傳、為政治服務。到了網路時代,更是透過各種社群帳號、影音頻道強化形象,最廣為人知的,大概是十三五之歌與誰是習大大兩個短片,主要發送對象則是世界各國。

 

習近平強軍思想落實輿論戰

 

而報告內所指稱的資訊戰,過去被稱為宣戰戰,現在叫做輿論戰,也就是人民解放軍的三戰策略之一。2003年共軍將三戰納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最近再次修訂,新增了習近平強軍思想。強軍不單只是加強軍備、改革軍紀,更要「能打仗、打勝仗」。落實在輿論戰上,一方面要建構、傳播中國軟實力,一方面則引導輿論並統領新媒體的發展,以對抗西方反華勢力。

 

至於指稱中國黨營媒體蒐集情報,則非空穴來風,加拿大媒體與加籍記者都有相關報導與證言。各國即便掌握證據,但忌憚與中國的生意投資,亦不會張揚,頂多暗中監視或驅逐出境,對此,北京有恃無恐。中國真正在乎的是,才剛談妥鉅額商業協議的美國,卻沒有展現出足夠的尊重;外交國安等部門更是難以揣度多變的川普,對於華府的下一步行動只能充滿戒心、被動以待。

 

※作者為LUCIO策略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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