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陽文風:不要相信一個自己無力捍衛的「真理」- 回應趙曉音的四點聲明

歐陽文風 2017年11月29日 07:00:00
歐陽:希望台灣的基督徒能經由此事重新反省基督信仰,對基督教的宗教神學傳統能有更犀利的自我批判與做出更深刻的神學省思。(攝影:李昆翰)

歐陽:希望台灣的基督徒能經由此事重新反省基督信仰,對基督教的宗教神學傳統能有更犀利的自我批判與做出更深刻的神學省思。(攝影:李昆翰)

11月22日,《上報》發表趙曉音牧師的文告,趙牧師提出四點聲明,並指我謾罵她。 本文回應趙牧師的控訴與四點聲明,同時亦簡介此糾紛事件的源起,以正視聽。 

 

事緣我在2017年美國時間11月8日上午7點30分在我的臉書專頁貼文評論趙曉音牧師無理攻擊其它宗教,批評她將其它宗教以邪靈與鬼魔形容之,甚至與生理疾病掛鉤的文字,同時亦貼上一張取自臉書,並在互聯網廣傳已久有關她的圖片文字,我同時已查証我欲評論的文字,的確來自她的著作。之後在美國時間下午一時左右在我的臉書專頁讀到趙曉音牧師的貼文, 說我侵犯她著作權與傷害她名譽,恫言如果我不取下有關圖文,就要告我  。我第一時間在臉書回應,告訴她如果她証實這不是她的言論,是有人嫁禍給她,誤導大眾,那我不只馬上將圖文下架,並且立刻做出毫無保留的公開道歉。但她一直沒有回應這一點,只是三番四次催告,甚至在我臉書貼出類似訴狀的影印。之後我再發文評論她的言論與思想,她最後向臉書檢舉我,臉書未經查證,一連數天取向下我的五篇文章與貼圖,在11月14日封鎖我的臉書帳號至今。

 

11月22日,趙牧師發表四點聲明,似是而非,我現逐點回應。

 

趙牧師的第一點聲明: 本人某日看到歐陽文風擷取本人著作及肖象並加以扭曲塗改,並以無知、愚蠢等字眼形容本人,特別是罵本人愚蠢二字已逾越了評論的界線,而係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污辱罪,並引發許多網友對本人的辱罵與霸凌。 

 

我的回應:

 

第一, 在我臉書評論文的三個貼圖雖然並非由我製作,但同樣也不是趙牧師製作,引述自趙牧師的文字都是關於宗教的公開言論,這是屬於任何人皆可利用的範圍。肖像的著作權不屬於趙牧師,也沒有醜化趙牧師的樣子,也沒有侵害到趙牧師肖像的經濟利益,趙牧師指控我侵害著作權或是毀損名譽、侵害肖像權等等都是子虛烏有!

 

第二,我沒有罵趙牧師愚蠢。 五篇評論,其中一篇只字不提趙牧師的名字,甚至連圖文中趙牧師的名字和肖像我都塗掉,因為我要針對的是趙牧師的言論,而不是篇篇針對她,唯一出現"愚蠢" 二字的是第五篇評論,全文:  趙牧師極度愚蠢,甚至極端狂妄的神學思想,簡直就是一種宗教恐怖主義

 

由此可見,我所指的愚蠢,是趙牧師的神學思想,不是她! 批評一個人的思想或言論愚蠢,不等於說這人愚蠢,就如指一個人所的話是廢話,不等於罵他是癈人! 

 

第三,網友為文批評她,不叫霸淩,而是她的言論首先誹謗污蔑其它宗教在先,網友指出她的狂妄與自以為是,如果這也叫霸淩,那敢問她以下的言論又叫甚麼?

 

這是我在第四篇文中貼圖中的文字,出自她自己曾經公開的文句:  

我的外公是太極拳老師,49歲死亡,我舅舅跟我外公學,55歲死亡。我們教會的惠美的氣功老師肺癌死亡,他母親也是練氣功的,鼻咽癌。我公公三次中生風都是在練氣功時中風。我上次去屏東辦特會,講到一半有位高大的弟兄想要打我,他們牧師叫他忍一忍(可能是叫他忍到特會完才打我,開玩笑的姍姍別生氣),他好像是柔道(他柔道老師也早死)。

 

我上次去美國特會快結束時,我有時間了我按手在一個弟兄身上,我跟他們教會牧師說「我要把他身上的鬼逼出來。」按不到五分鐘他大彰顯,他是練詠春拳,我自己的女兒喜歡金庸小說的武功及跟同學學太極拳,長年氣喘,趕完氣功的靈後氣喘立刻好了,到現在三年沒有復發過。

 

我是很誠心地請求大家不要再練武功.....

如此拿氣功、柔道、 太極拳、詠春拳來說事,還說與鬼有關,不是問題嗎? 我們批評她邏輯不通,以偏概全的言論叫霸淩? 

 

另外,她說大自然是有位格的邪靈,她可以呼風喚雨,如此誇張,引人批評置疑,也叫霸淩? 這是我第三篇刊登圖文中她的文字: 

如何知道只是大自然或是有位格的邪靈?就奉耶穌的名命令牠們退去,會退去的應該就是邪靈,很簡單的測試吧!而且又不花錢。再次說明,耶穌不會傻傻地跟風或是浪說話,除非牠們聽得懂,對嗎?如果風跟浪聽不懂,牠們就不會停止,換言之,那個風不是風,是背後有邪靈在控制的。

 

我曾經也做過類似的事情,結果發現有效。一次是張新創第一次出國,結果有颱風,我就命令颱風背後的邪靈不要攔阻,張新創就順利飛出去,當天只飛他那個班機。第二次是我跟王景峰夫妻去墾丁退休會,我也命令颱風不准來,結果颱風就走了。第三次是我的同工陳惠萍去年要來美國找我,又是颱風,我又命令颱風滾蛋,然後颱風早點走他們也順利飛。還有一次是我要去花蓮服事,我想要多留一天為別人禱告,我就學耶穌命令颱風延到周一來,結果也真的延到周一來,我是覺得,你在服事的時候遇到颱風攔阻,可以學耶穌看看,反正趕鬼不用錢!

這種言論,沒有人可以置疑與批評?批評與置疑就叫霸淩? 

 

我曾經公開對她說,只要她說這不是她的言論,有人造謠中傷她,我就馬上將評論文下架,並向她做出毫無保留的道歉,但她始終沒有回應這一點。

 

趙牧師的第二點聲明: 本人向臉書檢舉歐陽文風的理由也不是因為被批評,而是歐陽文風違反著作權法的重製、及著作權法第十七條的以妨礙名譽的方式所進行的重製。 

 

我的回應:

 

我完全沒有重製,這一點我已說過,重製的不是我! 趙牧師書中的言論或她在互聯網上曾經公開的言論,都注明是她的言論,沒有侵犯她著作權,我也沒有用她的言論營利賺錢,臉書文章沒有稿費,也沒有讀者打賞制度; 至於妨礙名譽,這是她的言論,除了她自己極度誇張與愚蠢的言論破壞她的名譽,誰破壞她的名譽? 有人揭發高官貪污,是揭發者妨礙貪官名譽,還是貪官自己? 

 

再說,我轉貼的圖文是網友的截圖,以示趙牧師真的說過這些話,截圖有錯嗎? 最近趙牧師才剛剛在<報>的一篇文章中說 " 華麗的文筆抹不去大家的記憶、更刪不去大家的截圖",由此可見,趙牧師也支持截圖,免得有人說錯話又不願認錯,只會取下圖文然後濫告揭發者誹謗,以蓄意塗抹我們的記憶! 但為何別人截她的圖就不行? 甚至還以此告我? 這不是極惡意的雙重標準,又是甚麼? 

 

趙牧師第三點聲明: 台灣人的著作不需要經過外國人審核,所以我的著作內容當然也不需要經過歐陽文風的審核。

 

我的回應:


誰說我要審核趙曉音牧師的言論?我完全沒有興趣審核,我篤信言論自由,我相信再蠢再爛的言論都不應打壓,而是應當被指正出來,加以批判,以正視聽! 但言論自由不等於免於被批評的自由,批評趙牧師或任何人,包括總統的言論或著作,不叫審核。

 

趙牧師的第四點聲明: 歐陽文風一直對我謾罵,所以我只能依法訴訟。任何人都不應該助長霸凌的歪風,特別是還是用侵害他人肖象權、著作權的方式進行。

 

我的回應:

 

我根本沒有謾罵趙牧師。我是馬來西亞人,小學接受中文教育,中學接受馬來文教育,大學和研究所在美國接受英文教育,我的中文肯定比不上一直在台灣接受中文教育的趙牧師; 但我想我至少知道甚麼叫"謾罵"。謾罵是指隨意亂罵,我五篇文章,包括在<上報>針對趙曉音牧師的專欄文章,有那一句是不實之詞,是無根無據,含血噴人,謠諑譖毀,誣謗䜛間的亂罵? 趙牧師如果可以舉例証明,我馬上公開道歉! 我想,趙牧師針對其它宗教和文化的說詞,恐怕更符合謾罵的定義吧? 

 

我為文評論趙牧師的言論,趙牧師完全迴避不談,只有興趣提訴訟,圖的是甚麼? 網友截圖然後製圖引述她的言論與肖像,正是把言論權全歸於她名下的舉措,免得不知情者以為批評者造謠,這竟然可以被詮釋為以侵害他人肖像權和著作權為方式的霸淩歪風? 趙牧師對事實的理解真是荒唐得離譜;  她關心的根本不是言論是否有理或無禮,只是自己的肖像和著作權! 坦白說,縱使她把這種言論的著作權送給我,我都不敢要! 可是她卻在這枝節性的問題上大作文章,原因是她自知理虧,完全沒有能力捍衛自己的觀點 ! 

 

這其實亦是這起糾紛事件最有趣的現像,她著書立說,但卻不允許人製圖引述,不敢讓人知道這是她的主張她的言論! 我被她向臉書檢舉的第五篇文章的貼圖明明就是我製作的,製作權在我,文字取自她的書,我也說得非常清楚她是作者,竟然也侵犯copyright ? 這是甚麼意思? 一個人不敢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到了這一地步,可是又不願收回言論,只敢在自己信仰群體里宣傳,而且竟然還有一群基督徒相信她說得是真理! 這是一般人難以思議的迷信,難怪宗教恐怖份子以為自殺殺人是聖戰! 

 

趙牧師的種種動作只說明一點: 她相信一個連自己都引以為恥,只能沉默以對,顧左右而言它,完全無力捍衛的「真理」 ! 

 

趙牧師一直喊告,令我煩不勝煩,我完全歡迎趙曉音牧師和我理性討論神學與宗教議題,但趙牧師如果選擇非要在法院見不可,我們就法院見吧! 否則,我希望她從此可以停止一貫喊告的恐嚇作風,學習理性對話,不再汙衊其它宗教!  

 

趙牧師當然有向臉書檢舉我的權利,但臉書的社群規定同樣有這一條:

 

在提交著作權侵權投訴前,我應該先考慮什麼?請注意,提交著作權侵權投訴可能造成嚴重的法律後果。若故意提交有誤導或不實成分的投訴,可能導致帳號停權,並可能必須就您所造成的損害,依美國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簡稱「DMCA」)第 512(f)節或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關責任。在您提交投訴前,建議您評估您要投訴的內容是否為合理使用。如果您要投訴的內容可能是合理使用或其他情形,因此您不確定是否真的涉及侵害您的法定權利,請尋求法律諮詢以便釐清。

 

我因此希望趙牧師能理智處理這一事,否則你一樣會付上嚴重的法律後果。 目前美國大學正值期末考,我在12月又要前往中國大陸和台灣講學,所以臉書上訴事宜我全權交由我的律師團處理,如果趙牧師現在就撒下臉書的檢舉投訴,讓臉書恢復我的帳號,我和我的律師團就不必向臉書繼續上訴,我的三個臉書專頁共計3萬粉絲與朋友從11月14日失聯至今所引起的不便,我可以即往不咎。如果趙牧師執意要把事情越鬧越大,雖然非我樂見,但我心無所畏,勢必奉陪到底! 

 

儘管我無畏於訴訟,但我仍願意提供趙牧師一個和解、不浪費司法資源的機會,希望趙牧師把握,只需要做到以下二事:第一,向臉書撤回對我的檢舉投訴,恢復我的臉書帳號,並讓所有因檢舉投訴下架的文章重新上架:第二,在其臉書頁刊登道歉啟事,承認濫用或誤用臉書的著作權檢舉機制,使臉書刪除我的文章、封鎖我的帳號,侵害了我的言論自由,並承諾不再犯。我不像趙牧師喜歡以限時間的方式造成對方壓力,但我敦請趙牧師盡快如此進行,畢竟我是趙牧師無端濫行檢舉、甚至宣稱不惜以司法手段壓迫的受害者,我的損害還在持續擴大中,我只求一個公道,我也提醒趙牧師,您的舉動不是毫無法律責任,如果您不願罷手,我的律師團會在後續程序中跟您報告。

 

在本文結束前, 我想對台灣人,尤其是非基督徒說,我對趙牧師個人完全沒有惡意,我針對的只是她的言論與思想,不論她怎麼看我,我始終認為她是我的姐妹,我們是同工。但也因為如此,在她誹謗汙衊其它宗教這事,我亦有難以推諉的責任,我不能代表所有基督徒,我只能代表自己和與我站在同一陣線的開明基督徒,向你們深深鞠躬道歉,原諒我們基督徒的無知和無理/禮。 趙牧師的著作早在2012年出版,但因為我一年只到台灣一兩次,最近才知曉此書,原諒我的後知後覺,不能更早站出來指正此事。

 

最後,我希望台灣的基督徒能從此事汲取教訓,讓我們能經由此事,重新檢討反省基督信仰,對基督教的宗教神學的傳統能有更犀利的自我批判與做出更深刻的神學省思。讓我們在21世紀全球化的時代,不只可以與其它宗教和平共處,甚至互相學習,加強會通與對話,以造福台灣社會; 我們千萬不要相信一個連自己都不敢光明正大論述,只能私下流傳,聊以自慰,純粹自爽的「真理」!

 

※作者為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牧師,同時亦任教於紐約市立大學亨特學院性別研究系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