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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一萬多人受害 卻找不到仼一個加害者

主筆室 2017年12月11日 07:02:00
轉型正義必須透過長時間且大量的對話與理解,讓彼此認知到那段時間台灣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攝影:陳品佑)

轉型正義必須透過長時間且大量的對話與理解,讓彼此認知到那段時間台灣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攝影:陳品佑)

柯文哲說,轉型正義他當然支持,但是方法要注意,不要搞成「勝利者的正義」。這個說法很高明,它看似支持轉型正義,卻也對執政者表達了不同看法,完全符合他不藍不綠的政治路徑。但這說法根本也是個修辭話術,因為執行轉型正義最難的永遠是如何讓真相浮出?如何讓對話進行?柯文哲這種風涼話說了等於沒說,更像在政治操作。

 

重大社會刑案的犯罪者伏法,多數人會稱之為「台灣社會的正義」,而不會稱這只是「受害者的正義」,因為後者往往侷限了正義的範疇,所以將此刻進行中的轉型正義視為「勝利者正義」當然是種汙名。若說這話的人過往曾長時間對台灣的轉型正義工程與受害者平反做過努力也罷,如果沒有,那更像是來自特定政治立場對轉型正義的攻訐。

 

柯文哲對轉型正義的看法,連同他於今年三月的一段演講會看得更完整。對於去蔣化,他當時就表示,「台灣最大的問題是,我看你不順眼,就把你幹掉。」「如果大家都要執著於過去的某一段,只會讓這個國家更分裂。」其實,台灣是民主社會,誰都可以看誰不順眼;但過去七十年的台灣,真正能夠把人「看不順眼就把你幹掉」的,正是柯文哲希望大家不要回望的「過去的那一段歷史」。

 

台灣要執行的轉型正義很困難,一則在於昔日的威權政黨國民黨長期執政,二則在於國民黨將戒嚴時代的歷史與領導人視為膺續其法統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國民黨承認二二八殺了很多人,也承認白色恐怖時期台灣有很多未經審判的冤錯假案,不過那都是因為「統治的需要」、「安定的需要」、「反共的需要」;最多是「錯殺」、「錯判」了,所以可以用國家的金錢「補償」,但不是代表國家或統治者錯誤的「賠償」。

 

也因為不能追究國家或領導人的錯,所以即便解嚴了,還是用《國安法》剝奪所有被冤錯假案纏身的人民司法上訴的權力,直到最近《促轉條例》立法才得以取消。而截至目前,台灣至少已經找出了一萬多名的受害者,但神奇的是,竟然沒有一個加害者。

 

用這套邏輯談起過去的那段威權歷史,永遠只有「時代的悲劇」、「國家的需要」,但人之所以為人的尊嚴與人權都不見了。如果真的在乎後者,柯文哲怎會用「看你不順眼就要把你幹掉」來形容去蔣化,國民黨又怎會用原住民、慰安婦以及日據時期不公不義來洗白轉型正義的諸多質問?如果談國民黨的威權統治必須併聯日據時期一塊討論,那台灣的荷治清領時期是否也要拉下來一塊追究?

 

不用把事情弄擰了,正義就是正義,沒有什麼勝利者的正義或失敗者的正義,更不會有專屬於民進黨的正義或國民黨的正義。要談蔣介石蔣經國,當然功過一起談;問題是,他們的「過」是什麼?曲意維護的人承認過也反省過嗎?

 

其實,處理這麼長時間的威權時代侵犯人權史實,追究元兇責任只是其中一小部分,重要的是,透過長時間且大量的對話與理解,讓彼此認知到那段時間台灣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也透過這樣的追尋探索,才得以肯認錯誤不再重演。這件事很難,也不斷受到現實政治的制約,但如果不做,台灣永遠是個「寧予外人」的對立社會,不管它的名字叫台灣或中華民國,也永遠是個分裂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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