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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反擊】告北檢三中案洩密 將聲請移轉管轄

上報快訊/洪翌恒 2017年12月13日 16:07:00
前總統馬英九13日下午在律師的陪同下,親自到北檢提告,控告北檢洩密。(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13日下午在律師的陪同下,親自到北檢提告,控告北檢洩密。(資料照片)

針對近日屢遭媒體報導檢方掌握前總統馬英九主導三中交易案、賤賣國民黨產等事件的相關證據一事,前總統馬英九13日下午在律師的陪同下,親自到北檢提告檢察長邢泰釗及承辦主任檢察官王鑫健洩露「不實偵查秘密」,隨後,馬英九又轉往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遞狀聲請移轉管轄,請求將此洩密案移交給其他地檢署偵辦。

 

而馬英九在庭訊後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台北地檢署重啟偵辦以來,一直有各種扭曲事實的傳聞,但他基於尊重司法,一直隱忍不發。直到11月29日到北檢應訊了14.5個小時後,各種違背事實、離譜誇張的偵查細節,不斷被少數媒體報導。而其所謂的獨家消息,都是片段的且不實的。

 

馬英九指控,這樣的洩密,是選擇性洩露對被告的不利的錯誤資訊,而有些資訊可以合理懷疑是檢方洩密,例如查扣上海片的光碟、張哲琛的供詞等等,且有許多內容是檢察官自行延伸、斷章取義延伸出來的。

 

馬英九並針對13日《鏡週刊》報導指馬說出「那就回饋給他啊」一事提出質疑,表示「我像是那樣的人嗎?」表示自己從來沒有指示、圖利任何人或單位;參與過的所有會議上,皆一再強調買賣一定要依法行事,不能有違法的行為。

 

馬英九說,北檢一再洩露不實且扭曲的偵查細節,對比北檢的檢察官起訴自己洩密案,還振振有詞,「實在是很可笑。」

 

馬英九指控,北檢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條規定的公平辦案原則,也就是對於被告有利不利的事項都要公平注意,「如此怎麼可能公平公正的辦案呢?」

 

馬英九認為,台北地檢署以及偵辦此案的檢察官,已經不適任繼續調查本案,因此要聲請上級法院移轉管轄,希望檢察總長能夠發揮檢察一體的職權,公平辦案。

 

 

此外,馬辦發言人徐巧芯在馬赴最高檢察署告發離開後受訪,證實馬被北檢偵訊時,檢察官確有出示錄音,但錄音內容與週刊報導不符。

(馬英九應訊三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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