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初審】轉彎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罰款倍增3600元 無照酒駕當場禁開車

上報快訊 2017年12月14日 18:52:00
立法院初審通過,未來酒駕者已遭吊銷或吊扣駕照,機不知悔改無照駕駛者,將加重罰款從6千到1萬2千元提高到9千到1萬8千元,同時,警方可當場禁止其駕駛,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更可重罰最高12萬元。(攝影:李隆揆)

立法院初審通過,未來酒駕者已遭吊銷或吊扣駕照,機不知悔改無照駕駛者,將加重罰款從6千到1萬2千元提高到9千到1萬8千元,同時,警方可當場禁止其駕駛,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更可重罰最高12萬元。(攝影:李隆揆)

立院14日初審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訂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頭燈、近光燈、遠光燈、霧燈、危險警告燈或其他燈光者,將可處1200元到3600元。現行轉彎或變化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本來可罰600元到1800元,今立院初審通過將方向燈納入第42條後,等同罰款將提高2倍,罰款倍增為3600元。

 

列外,初審也通過增訂酒駕者已遭吊銷或吊扣駕照,如果司機但仍不知悔改無照駕駛者,將加重罰款從6千到1萬2千元提高到9千到1萬8千元,同時,警方可當場禁止其駕駛,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更可重罰最高12萬元。

 

對於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立院今也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通過修正罰款將從600元到1800元加重為1200元到3600元;若非交警、義交、學校導護人員,譬如廟會或陳抗活動等,若亂指揮交通,將可罰1200元到2400元;還有,若未禮讓視障者皆將比照未禮讓行人加倍罰,汽機車將可罰2400元到7200元,自行車等慢車可罰600元到1200元。(酒駕累犯施以「鞭刑」

 

【駕駛人小心挨罰】

酒駕累犯施以「鞭刑」

●盼執「鞭刑」近9000人聯署 適用對象:酒駕、虐待、性侵累犯

●光是「討論」能不能對你施以鞭刑 就是一種羞辱

●【酒駕累犯沒收車】拒絕酒測最少罰18萬 增「連坐法」乘客6000起跳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