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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南海仲裁結果 台灣能作什麼?

林廷輝 2016年07月13日 15:52:00
南海仲裁案後,總統蔡英文親自登上海軍康定級迪化艦,向海軍官兵講話,同時視察。(國防部提供)

南海仲裁案後,總統蔡英文親自登上海軍康定級迪化艦,向海軍官兵講話,同時視察。(國防部提供)

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已於7月12日作出裁斷,認為所有南沙群島的島礁,倘屬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無法主張專屬經濟區或大陸礁層,其理由為這些島礁無法符合:(1)島礁客觀承載力;(2)在自然狀態下,是否能夠維持;(3)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群或者;(4)不依賴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

 

也就是說,即便是島嶼有居住一般平民百姓,但無法達到穩定人類社群,也就是社區的概念,且是在自然狀態下能夠維持這種情況,便不能主張專屬經濟區或大陸礁層,仲裁庭的判決對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的維持人類居住的標準,立下了「規矩」。

 

面對仲裁結果,台灣政府已表達不接受立場,也表達對中華民國不產生法律拘束力,其理由為台灣非訴訟當事方,當然對台灣不產生拘束力。此外,特別是在裁決文本中提到「中國台灣當局」的說法,更對台灣主權造成嚴重的傷害,對於中華民國更是隻字不提,換句話說,太平島的專屬經濟區或大陸礁層的權益受損其次,台灣或者是中華民國的主權地位受損,將會是台灣在意的重心。

 

仲裁案後,台灣能夠做什麼呢?加強太平島的駐軍?以海軍陸戰隊取代海巡署官兵?蔡總統或高級官員登島?這些都是過時的做法,且過去馬總統登島,也未必讓仲裁庭認可而裁決太平島擁有專屬經濟區,因此,倘依據仲裁庭的四項標準來建構維持人類居住的條件,可能才是進一步鞏固太平島專屬經濟區正確的方向。

 

但這四項標準能否落實呢?其實關鍵還是落在台灣民眾是否支持經略太平島這種作為,還是僅僅要守住12浬領海及24浬鄰接區即可,對南沙群島而言,各國花費大量預算與經費固守島礁,台灣甚至在2003年還多占了中洲礁,但最終要達到什麼目標?台灣由於有了太平島與中洲礁,在南海議題上有其話語權,且任何行政作為亦可在太平島上展現,因此,台灣的確要運用「巧實力」來經略太平島,等待時機成熟,公告領海基線後,分批公告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區,即便仲裁庭對太平島裁處無法享有專屬經濟區,無論是馬政府或蔡政府均已表達不接受裁決結果,也表達不對中華民國產生法律拘束力,台灣也應不分藍綠,構思島礁如何經營才是最符合利益的,但最重要的是台灣在南海議題上的話語權,不應該缺席。

 

※作者為新台灣國策智庫副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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