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北檢輸了「搜索王炳忠」這場戰役

主筆室 2018年01月04日 07:02:00
北檢在周泓旭與王炳忠等三人的犯意聯絡,以及王炳忠等人替中國發展共諜組織的主觀犯意證據上,仍力有未逮。(圖片取自王炳忠臉書)

北檢在周泓旭與王炳忠等三人的犯意聯絡,以及王炳忠等人替中國發展共諜組織的主觀犯意證據上,仍力有未逮。(圖片取自王炳忠臉書)

台北地檢署的新聞稿又為日前的王炳忠搜索案掀起另一波高潮,王炳忠等三人未被列為被告,顯然北檢在周泓旭與王炳忠等三人的犯意聯絡,以及王炳忠等人替中國發展共諜組織的主觀犯意證據上,仍力有未逮,甚且留下以下更多的疑點:

 

第一、從星火T計畫裡的吸收下限的的價碼,到周泓旭擬執行「紅隊籌備計畫」,籌建「青年打槍隊」,以及「挖出來、打進去」,鼓勵「暗棋」報考軍校,其實都是來自於十個月前拘捕周泓旭時查扣的硬碟資料。解密一個硬碟花了十個月,才在如今煞有介事地公諸於眾,到底所為何來?

 

第二、周泓旭已是被起訴的老案,外界關心的是包括王炳忠在內的三名新黨青年軍涉案程度為何?不過,在昨天北檢的新聞稿裡,指稱王炳忠與周泓旭等人成立「星火秘密小組」,運作「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並啟用資金實到20萬美金,上述說法均由來自周泓旭隨身硬碟經復原刪除資料,卻沒有對金流何來何從進行勾稽,證據力薄弱,也難怪王炳忠等人無法直接轉列被告。

 

第三、王炳忠等人可能觸犯的條文是《國安法》第2-1條、第5-1條,其條文如下:「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換句話說,即便王炳忠等人真的收了國台辦20萬美金成立「燎原新聞網」與「星火秘密小組」,若他未刺探、交付公務上機密資料,或發展組織下線,恐怕也未必構成犯罪。這顯然也是檢方動輒得咎語焉不詳的主因。

 

據了解,前天的北檢雖然是一場「周泓旭共諜案」的結案記者會,但北檢始終不願對王炳忠等人案情是否結案明確表態,關鍵在於北檢似乎查到了一個「線頭」,儘管有人名、有情節,有若合符節的事實,卻因為日前一場過於急躁且不符比例原則的搜索動作打亂了偵查步驟。換個角度來看,「星火T計畫」與「燎原新聞網」的公諸於世,很可能是檢方為了向外界解釋為何會有日前那場針對王炳忠的第三人搜索,並為那場廣受批評的搜索事件設下停損。但它藉周泓旭案講王炳忠案,遊走在違反偵查不公開的邊緣,恐怕也因為打草驚蛇,阻斷了後續偵查開展的可能。

 

中國對台灣的滲透早已不是新聞,關鍵不在於王炳忠個人有多可笑,燎原新聞網有多少點擊率,而在於如果周泓旭的起訴內容屬實,中共連王炳忠這樣等級的人都願意投注以如此資源,其他看不到的投資恐怕更為可觀。而如果檢調連這樣的案子都無法拿捏輕重、進行合乎比例原則的偵查作為,進而一擊中的,台灣的民主法制又何足恃?

 

同一份北檢新聞稿各方卻各自表述,顯示台灣內部認同分裂之嚴重。但不管檢調如何引用《刑事訴訟法》為日前的搜索作為辯駁,無法以堅實的證據起訴王炳忠等人,就是冒進與失敗。這不但斲傷司法的公信,也混淆了其欲建構的敵情觀念與敵我之辨,蔡政府應該引以為鑑。

 

關鍵字: 周泓旭 王炳忠 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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