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清理」失聯選民對嗎? 美國最高法院10日答辯

王元容 2018年01月10日 07:02:00
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俄亥俄州選民前往投票。(湯森路透)

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俄亥俄州選民前往投票。(湯森路透)

美國政府習慣查取死亡或遷移的人口紀錄修改選民名冊,以維持投票的準確性,不過美國俄亥俄州(Ohio)的相關政策,卻引起了剝奪民眾選舉權的爭議。

 

該州曾通過了將投票參與率低的公民,從選民名單上除名的政策,雖後來法案曾被地方法院宣判凍結,但仍激起各方對於該州選舉公平性的質疑。針對此事件,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10日將會開庭,開放聽取各方的口頭辯論。

 

 

維持選舉效率

 

根據此項俄亥俄州的法規,註冊的選民在2年內若都沒有行使投票權,將會收到註冊確認通知,如果他們並未給予回覆或是接下來的4年內都沒有投票,就會從選舉名冊當中被除名。

 

共和黨籍俄亥俄州州務卿赫斯特德(Jon A. Husted)指出,這項州政策自從1990年代不管共和黨還是民主黨執政都一直存在著,它能幫助維持選民名單的完整性,對於選舉的效率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其中除了俄亥俄州以外,喬治亞州(Georgia)、蒙大拿州(Montana)、奧克拉荷馬州(Oklahoma)、奧勒岡州(Oregon)、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還有西維吉尼亞州(West Virginia),也都會定期「清理」選民名單,而10日即將出庭挑戰該政策的律師奈菲(Stuart Naifeh)指出,其中以俄亥俄州最「惡名昭彰」,過濾選民清單的頻率最高。

 

 

use it or lose it

 

奈菲表示,投票是美國民主的根基,不應該是個「行使不然就喪失(use it or lose it)」的權利,而她10日將和美國民權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一同出庭作口頭辯論。

 

據《路透》(Reuters)報導,辛辛那提州(Cincinnati)2016年9月時的第六屆美國巡迴上訴法院(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曾判定這項政策,已和1993年通過、禁止州政府以「投票人未能投票」為由而剝奪其投票權的法案相牴觸。

 

其後,約7500位俄亥俄州的公民重新獲得了投票權,並參與了2016年的總統大選,其他州受惠於此判決的公民總人數更是高達560萬人。

 

俄亥俄州的投票貼紙。(湯森路透)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俄亥俄州的政策對於維持票選完整性而言是非常合理的。

 

布希時期曾監督美國司法部投票程序的律師施洛茲曼(Bradley schlozman)表示,政府在做的是執行法律,「凍結選舉權」一說純屬胡言亂語。他稱現在許多關於投票的司法案例都被添加了政治色彩,而各方現在都把選舉不公正的情形歸咎於對方陣營,這是個非常不幸的現象。

 

民主黨抨擊共和黨操弄選舉

 

投票權一直以來都是最高法院經常在處理的重點爭議,尤其是針對各州領導機關是否有藉由不公正的選區畫分、禁止特定族群投票,以剝奪公民的投票權之嫌。例如,德克薩斯州(Texas)曾提出要重新採用先前共和黨劃分的選區,這項提議就曾被地方法院批評,這種選區劃分將會使非裔與拉丁裔選民的權益受損。

 

 

民主黨議員稱共和黨人在州內發起行動,推行法案在選民的註冊上施加特定形式的政府限制,企圖要抑制少數族裔和貧窮人口等,傾向支持民主黨候選人的族群行使投票權。

 

紐約大學布倫南正義中心(New York University’s Brennan Centre for Justice)選舉權與選舉計畫主任佩雷茲(Myrna Pérez)對此表達對選舉公平性的疑慮,稱美國到底是要邁向一個公平、自由且透明的國家之路,還是要對公民的選舉權架設一堆障礙,影響公民的選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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