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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選誰無所謂 重點是事情做對了沒

許如云 2018年01月17日 00:00:00
法稅改革遊行。(攝影:葉信菉)

法稅改革遊行。(攝影:葉信菉)

面對民眾怨聲不斷,蔡英文:那選我幹嘛?的確,人都不喜歡被罵,尤其身為國家元首。可惜時代變了,這不是聽到總統就要立正站好的時代,自總統直選以來,哪個不是被罵得狗血淋頭,這是大環境下不得不然的趨勢與結果。在環境未改變以前,如果不想被罵,幹嘛出來選總統,當初的理想與使命感呢?

 

當然不是每件事情都該罵,罵也要看事情與對象,只要罵的對罵的好,就算再委屈也沒有抗拒的理由,你知道有多少人比你更嘔。就拿去年12月18日19日來說,上萬人頂著低溫細雨在凱道上,自行請假,自行搭交通工具,只為表達多年來稅制不公的苦痛。「反財稅黑手運動」不會無中生有,多少稅災戶,飽受稅官的欺凌與折磨,多少稅災戶,在生死邊緣掙扎終日哀嚎。如果這麼多人來到您眼前的抗議與陳訴,都無法喚起您一絲絲的注意與同情,那麼網路上的罵聲,又值幾何?如果您覺得被罵得很委屈,那麼頻臨死亡邊緣的稅災戶又怎麼說。

 

你知道稅官的權力有多大,就連大法官都已解釋違憲了,他依舊不理會,非得等大法官第二次解釋,方能讓案子終結保障人民的應有權益,不過來來回回已經歷了二十年,李念祖的「多虧大法官 否則司法信用竟不值六千萬」,凸顯稅官藐視司法的荒謬行徑,您可知官員不守法,對人民的傷害有多大。

 

近萬條解釋函令,每一條都是凌遲百姓的枷鎖與刑具,不需經過立法,效力卻大過憲法,這是甚麼道理,恐怕再多的大法官也解釋不清。依據凱爾生(Hans Kelsen)純粹法學派,憲法最高,法律次高,解釋函令的行政命令最低,可是在稅法卻剛好倒過來,把解釋函令等同法律。

 

當稅單不合理又救濟失靈時,人民只有無條件地受宰制。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指出,根據調查,官官相護的行政法院,稅務行政訴訟的人民勝訴率只有6%,造成威權稽徵的稅暴力。

 

愛心捐的名義,讓多少醫療團隊或企業家出走。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健安表示,外商來台灣投資前都要做風險評估,要確認台灣適不適合投資,但他都不能寫,因為以自己從事稅捐實務的經驗來看,台灣稅捐稽徵風險是無限大。

 

稅官最常以查稅方式,要人民多少繳一點,美其名充實國庫,實則中飽私囊,為稅務獎金奔走,立委爆料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金,財政部每年編列一億。

 

太多的無奈,逼的人民不得不走向街頭,總統大不了可以不幹,可是不該繳的天價稅單,可是會逼上絕路啊!您有您的堅持,即使得罪人也不會退縮「別人不敢做的事,我們來做,不然選蔡英文做什麼?」但稅官權力無限上綱的問題,怎能做視呢?財稅黑手橫行,人民的聲音被蒙蔽,或許是您最該面對的課題。睜大雙眼,切中目標與主題,做對了,歷史不會遺漏,民眾只有更感謝您。

 

※作者為專案經理

關鍵字: 蔡英文 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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