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中閔論文爭議】台、美教授協會組學術審查小組 批台大倫委會「鴕鳥態度」

上報快訊/馬麗昕 2018年02月04日 15:12:00
台、美教授協會組成「學術倫理審查小組」,公布管中閔涉抄襲疑點,並要求教育部立案審查。(資料照片)

台、美教授協會組成「學術倫理審查小組」,公布管中閔涉抄襲疑點,並要求教育部立案審查。(資料照片)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持續延燒,台大遴選會31日召開會議確認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毫無疑義」,對此,除了台大8名教授要教育部退回遴選結果外,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台灣教授協會更組成「學術倫理審查小組」,調查公布管中閔涉嫌抄襲的論文疑點,並要求教育部盡速立案審查,並呼籲監察院檢視教育部等機關在處理學術倫理的過程中有無疏失。

 

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與台灣教授協會認為,原期待台灣大學能盡快自我調查,釐清真相。但台灣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在今年1月26日採會議主辦單位之ㄧ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研究中心的說詞,認定該學術會議所發表之論文非正式論文,不在學術倫理規範之列,拒絕立案調查。此顛覆學界常規的見解一出,今後凡非有正式出版品的學術會議豈有規範可言?學生作業抄襲又可有校規可罰?

 

此外,台灣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為替準校長開脫,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與台灣教授協會質疑,這樣不惜將常人所能理解的學術倫理變得模糊不清。繼之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今年1月31日第五次會議,再度以學術倫理委員會的見解作成結論,還認定管教授疑似抄襲一事無須立案調查,並要求教育部盡速核定新校長。

 

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與台灣教授協會(以下簡稱台、美教授協會)4日發出聯合聲明指出,台大倫委會對於管中閔涉嫌違反學術倫理的爭議一直都是「鴕鳥態度」,「以莫名其妙的解釋把有疑義的論文歸為非論文,直接躲避解驗。」

 

台、美教授協會質疑,在此次論文爭議上,台大甚至否定自己在2017年11月7日公布的「國立台灣大學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3條第3項:「援用他人或自我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或註明出處不當且情節重大」是違反學術倫理。

 

台、美教授協會認為,這不僅是台大內部的事,是全體學人的事,故聯合成立了學術倫理審查小組,仔細比較爭議的2篇論文後,初步的發現認定,外界對於抄襲的質疑並非空穴來風,有待權責機關提出有公信力的調查。

 

根據初步發現,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與台灣教授協會強烈質疑管中閔教授以論文共同作者的身分嚴重違反學術倫理,將學生研究成果據為己有,並要求教育部、科技部、與台大倫委會,根據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辦法,盡速立案,慎重檢視。

 

此外台、美教授協會也要求監察院檢視教育部、科技部函復台大,認定管教授未有違反學術倫理事項的過程和台大拒絕檢視管案疑雲有無疏失。(台大教授要求教育部退回遴選結果

 

 

【延伸閱讀】

●「管中閔當選校長有重大瑕疵」 台大8教授再聲明要求教育部退回

●為台大校長激辯6小時 遴委會:確認管中閔當選「毫無疑義」

●【資料為證】張生論文引用管中閔研究手稿 參考文獻有載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