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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監委主張教育部「相當教授」資格函釋逾法 郭旭崧任陽明校長身分恐將動搖

蔡慧貞 2018年02月12日 11:30:00
陽明大學校長交接典禮,新任校長由前疾管署長郭旭崧(中)接任校長,監委介入調查發現遴選委員會權力極大,問題重重。(圖片取自台北市議員王威中臉書)

陽明大學校長交接典禮,新任校長由前疾管署長郭旭崧(中)接任校長,監委介入調查發現遴選委員會權力極大,問題重重。(圖片取自台北市議員王威中臉書)

延遲了一個月舉行的陽明大學校長交接典禮,終於在去年12月29日由前疾管署長郭旭崧接任校長,他也成為第一位以「相當教授」資格選上的國立大學校長。不過,喧騰一時的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爭議並未就此停歇,由監察委員仉桂美和王美玉自動調查的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亦已接受尾聲,可望在農曆年後完成調查報告,恐將讓原本以為平息的郭旭崧陽明大學校長資格再添變數。

 

陽明大學遴選校長爭議  監委介入調查

 

知情人士透露,陽明大學遴選委員會主要依據教育部在2013年9月所做函釋放郭旭崧以副教授但認定為「相當教授」才符合遴選校長資格,但調查監委們認為教育部當年所做函釋已逾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的授權,因為無論是在《大學法》或是《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副教授是否升等為教授,應經過三級三審認定而非校長遴選委員會,而教育部函釋的「相當教授」條件明顯放寬許多,監委認為此函釋已逾越母法規定,則郭旭崧的「相當教授」資格即依據此一函釋才有擔任校長資格,一旦監委認定教育部所做函釋無效,郭旭崧的校長資格也將產生變數。

 

儘管調查監委仉桂美表示,因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仍在調查中,因此不便針對個案討論,不過嫻熟《行政法的仉桂美》也強調,所謂的「函釋」是「補充法令」,且「只是補充,不能擴充」,所以函釋有其極限,只能在法律授權範圍內,所以函釋必須符合母法,一旦擴張解釋就已經是逾越了,而監委就是要調查監督行政部門的函釋,「不能牴觸法令」,如果發現有牴觸就要改善。

 

陽明大學遴委會認定郭旭崧符合遴選校長資格,但調查監委們認為,教育部當年所做函釋已逾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授權;圖為監委王美玉 (右)、仉桂美 (左)。(攝影:李隆揆)

 

教育部函釋有問題 陽明遴選過程爭議大

 

但監委就陽明大學遴選校長進行調查,了解陽明大學遴選委員會依據教育部函釋認定郭旭崧的校長資格是否有問題,如此是否會引發外界質疑監委把手伸進國立大學,影響大學自主,對此,仉桂美明白表示,「大學自主」強調的是「專業自主」,不是海闊天空、毫無節制,她堅持,「程序正義很重要!」

 

監委調查發現,不僅教育部2013年9月所做函釋有問題,實際上,陽明大學遴選委員會在遴選校長過程的相關作為和決議確實充滿爭議。

 

監委們了解,外界質疑陽明大學在去年4月校務會議修改了校長遴選相關規定,大幅放寬被遴選者資格以及遴選委員比例,10月就完成校長遴選,之後在整個校長遴選過程,一切由遴選委員會說了算,校方不僅不曾公開校長被推薦人選名單,又遴選委員會的成員有那些組成,外界亦全然不知,而遴選委員會不僅越俎代庖處理校務,自行認定「副教授」資格可以「相當教授」,且在審查校長時又自行決定投票方式,第一輪僅以短短20分鐘就完成校長人選的審查,極具爭議。

 

15位校長候選人 郭旭崧列名其中

 

就了解,陽明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在遴選過程中共召開三次會議,6月第一次會議僅就推薦人選應提供的資料做原則性規定,之後確定15位校長候選人,遴選委員會在去年9月1日召開第二次會議,當日召集人張鴻仁向委員會報告,因委員會是第一次看到所有參選人資料,依相關規定應逐案審查。因15位候選人資料甚多,陽明校方將15位候選人的相關履歷資料全數存在電腦中供遴選委員們逐案審閱。

 

知情人士透露,結果在遴選委員會召集人張鴻仁裁示下,委員會暫停20分鐘,讓委員們詳讀資料,監委們發現,陽明大學的校長遴選委員會僅以短短20分鐘讓委員們在電腦上閱讀15位校長候選人資料後,隨即刪除3位資格不符者,這時校長候選人只剩下12人,郭旭崧亦列名其中。

 

陽明大學校長遴委會召集人張鴻仁,當時在遴選過程中確認郭旭崧當選校長,表示郭資格沒問題。(李隆揆)

 

郭旭崧實為「副教授」 「相當教授」遭質疑

 

此時爭議產生了,監委們調查發現,在郭旭崧的相關人事資格中,就是否為「部頒教授」一項,郭旭崧自行填上了教育部證書字號,因此委員們在短短的審閱時間中極可能依據候選人所填資料極容易誤認郭是合格的「部頒教授」,但實際上郭只是「副教授」,郭在後面的資料上才補充說明自己的身分是「相當教授」資格,而郭旭崧得以為遴選委員會認定其「相當教授」資格,即因他曾任台北醫學大學的「講座教授」。

 

郭旭崧實際是「副教授」,後面資料補充說明自己是「相當教授」資格,讓遴選委員會認定其「相當教授」資格;圖為郭旭崧時任疾管署長,右為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圖片取自賴清德臉書)

 

但監委們進一步調查發現,郭旭崧所擔任的只是北醫「系聘」的講座教授,和外界一般認知所謂「校聘」的講座教授並不相同,在台大、政大要擔任講座教授要經過系、院、校的三級三審同意後才能聘請,但北醫以系聘就可以任講座教授,規格明顯不同,但郭旭崧所謂「相當教授」資格的北醫講座教授資歷是否被承認,在9月1日那天遴選委員們短短的20分鐘審閱時間中並未被發現是系聘或是校聘一事就通過了。

 

又因陽明大學校長遴選辦法第10條有「初選出5至10位候選人之規定」,因此監委調查發現,遴選委員們認為初審後留下12位候選人「太多了」,這時遴選委員們為了減少候選人,會中決定採「限制連記法」投票,規定每位遴選委員只能投8票以上、10票以下,否則就是廢票,最後投票選出9人,郭旭崧亦在其中。

 

之後遴選委員會在去年10月10日、11日兩天召開第三次會議,以郭旭崧獲得17票,委員逾4分之3支持而宣布當選陽明大學校長。

 

監委認定函釋逾法   郭旭崧資格遭議 

 

但之後有國民黨立委對郭旭崧的「相當教授」資格提出質疑,監委們亦申請自動調查,教育部為平息爭議,遂要求遴選委員會再開一次會議確認,陽明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於去年12月10日加開會議,儘管會中委員們再次確認郭旭崧當選校長資格無疑義,但委員們亦不諱言,這是第一次有國立大學以「相當教授」的資格標準選出校長,但「相當教授」資格主要是依據教育部於2013年9 月16日所做函釋。

 

 

不過,在該次加開會議中,教育部指派遴選委員、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在會中曾不滿表示,陽明大學校方未在遴選程序作業時,就釐清候選人的教授、副教授資格,才會引發爭議,未來應先討論清楚才是。顯然姚立德也認為,由遴選委員會來認定副教授的「相當教授」資格,確實容易引發爭議。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圖)認為,由遴選委員會來認定副教授的「相當教授」資格,確實易引發爭議。(圖片取自北科大網站)

 

教部函釋自行放寬   相當教授「三級三審」失效

 

實際上,監委們對此亦有意見,依據《大學法》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國立大學教師的升等必須經過系、院、校召開的教師審查會進行「三級三審」後才認定,亦即副教授是否可以「相當教授」資格也應經校務的「三級三審」認定才是;但教育部在2013年9月的函釋中自行放寬了「相當教授」資格,包括「在公、私立機關、組織的研究人員」都可以認定,又公、私立大專院校相當教授的「兼任教授、講座教授、客座教授、榮譽教授、訪問學者等」諸多資格都可,但實際上公、私立學校的任職條件和標準不同,監委們認為教育部的函釋明顯過寬了。

 

也因此,一旦監委們在3月間完成調查報告,若認定教育部此一函釋已逾越法律授權,則恐將動搖陽明大學遴選委員會審查認定郭旭崧符合校長資格的基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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