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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驛淵觀點:顧立雄可以「不」忍氣吞聲嗎?

黃驛淵 2016年09月04日 11:20:00
搬出法條「教訓」沒熟背法條的記者,可謂再政治正確不過。(攝影:葉信菉)

搬出法條「教訓」沒熟背法條的記者,可謂再政治正確不過。(攝影:葉信菉)

由立委轉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的顧立雄,在委員會揭牌的頭一天,怒氣沖沖地大嗆現場提問的記者,引發爭議。網路上,力挺「爆氣主委」與支持「被嗆記者」的兩派各持己見。事後,顧的妻子勸他「做官要客氣一點」,卻遭顧反問,「為什麼當官都要忍氣吞聲」。

 

當官,可以不忍氣吞聲嗎?馬政府的末代勞動部長陳雄文曾作了幾次示範。

 

今年三月,陳雄文在立法院備詢,與立委針對勞工七天國定假日議題互槓,最後忍不住嗆聲「你可以告我啊,要是我違法你把我移送啊!」一個月後,被立委問到如何提升女性部分工時保障,陳雄文又不耐煩回嗆:「去問下一任部長吧」。

 

陳雄文的表現,當時被民進黨及時代力量的立委罵翻,網友也酸是政壇「奇觀」;但也有支持者大讚「有GUTS」、替馬政府出了一口氣。

 

才短短不到半年,輪到民進黨政府的顧立雄主委上演「怒嗆」戲碼,只不過對象由立委變成了記者;相同的是,被嗆的人都是監督者。

 

平心而論,記者當天的確問得不夠好,對法條的認識與準備也不夠充分,有些提問甚至摻雜個人主觀評價:「你動怒的樣子令人擔心未來超然獨立問題」,這讓顧抓到記者小辮子,反嗆「動怒與超然獨立兩者的關聯性是什麼?」然而,提問有瑕疵,卻不代表顧立雄可用一句「我聽不懂,下一題」,來躲避其他有意義的提問。

 

事實上,當天引發爭議的兩段問答,無涉違不違法,背後想問的都是「社會觀感」;一是有刑事案底的人適不適任委員?二是為了保持超然獨立,主委需不需要退出民進黨?這些質疑,顧立雄即便不同意,也不失為一次好好釋疑的機會。

 

可惜的是,顧立雄最後選擇搬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怒嗆記者,即便法律站得住腳,但歷任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要職,甚至一度出任扁案辯護律師的顧立雄怎會不明白,推動轉型正義或改革,不可能只抱著一紙冷冰冰的法律條文就有理走遍天下?又怎會不知道,此機關具有高度政治性,而政治正需要更多不厭其煩地溝通與說明?

 

更何況,當初立法院三讀通過設置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蔡英文總統直指是「關鍵一刻」。如今,委員會掛牌開張,身為這個「關鍵組織」、「關鍵位置」的顧立雄,當然有必要、也有責任與義務,公開說明自己的態度及立場:究竟如何看待自己的主委身分?又用什麼「標準」來選擇委員會成員?

 

搬出法條「教訓」沒熟背法條的記者,可謂再政治正確不過,反正社會對媒體記者的「腦殘」標籤早已如影隨形。但法律僅是最低道德標準;換言之,大眾期盼的並不是「顧律師」如何依法行政演出一場精采的法律條文辯論秀,而是「顧主委」如何透過這個被視為推動轉型正義第一步的機關,來與社會大眾「對話」。因此,這已無涉法律知識,而是一場政治態度的檢驗。

 

接下來,顧立雄當然可以繼續「不」忍氣吞聲,就像馬政府的陳雄文一樣;但也可選擇聽聽枕邊人的忠告「為官客氣一點」。客氣,不代表鄉愿,而是更多謙卑、更願意對話,以及更不厭其煩溝通的態度展現。而轉型正義不正是一個藉由誠懇對話、互相理解,進而尋求真相與和解的工程嗎?
 

※作者為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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