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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遴選風波的六項教育意義

蔡振家 2018年03月03日 07:00:00
此番校長遴選爭議,已激起台大校內和社會對立。(攝影:張凱婷)

此番校長遴選爭議,已激起台大校內和社會對立。(攝影:張凱婷)

隨著管中閔教授治療眼疾之後出院,開始著手處理台大的財務問題,延宕多時的台大校長遴選,也即將進入尾聲。在管中閔教授正式就任校長之前,讓我們回顧一下整起事件的教育意義。藉由這次的台大校長遴選,我認為廣大學子可以思考以下問題。

 

1.平行時空是否存在?相關問題如何解決?

 

台大於2018年1月25日函復教育部,說明了一些監察院關注的問題,其中包括「遴選程序若有上開(按:指管中閔兼任獨董)資訊未充分揭露情事,對於遴選結果有無影響?」從科幻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牽涉到平行時空的存在性。若我們能夠觀測到某個平行時空,而該時空裡面的所有遴選委員,自始便知道管中閔教授擔任台哥大獨董,則上述問題就會有明確答案。

 

你我皆凡人,看不到平行時空,上述問題當然無解。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在1月31日針對「是否須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議決此事」進行表決,決定不以投票方式來議決該問題,由此看來,遴委會似乎認為平行時空不存在(即使存在也非肉眼能見),所以最終只能宣布:管教授若在遴選時揭露其獨董兼職,則遴選結果是否跟現在一模一樣,「非本會所能推論」。

 

附帶一提,教育部並未要求台大回答「廖俊智擔任中研院院長,對於遴選結果有無影響」,因為全體遴委自始便知道此事,並據此來評價廖俊智遴委對於候選人的言論,反之,有些遴委是假設「管中閔教授跟蔡董完全不熟」,據此來評價蔡明興遴委對於候選人的言論。

 

大人們無法證實平行時空真的存在,可能讓一些學生略感失落,但更值得注意的是接下來如何處理。遴委會在1月31日的會議紀錄中指出,遴選作業均依法辦理、完成投票、產生校長當選人,並且已經報請教育部聘任中,「遴委會自不得重新再次議決本案」。換言之,因為遴委會已將結果呈報給教育部,覆水難收,所以不得重新遴選。

 

對於廣大學子而言,小情侶因不實資訊產生誤會,繼而吵架,這種場景並不陌生,重點是接下來該怎麼做。我認為,同學們日後若再次欣賞信樂團的歌曲〈回不去了〉,不妨參考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會議記錄,重新體會「放手」的真義——回不去就回不去,千萬不可承認錯誤,而是要強調「獨立自主精神」(參見遴委會1月31日的會議紀錄)。

 

2. 遇到危機如何處理?處理不當有何後果?

 

本學期台大有一門課程「決策者的危機處理機制」,可能有些同學想要修這門課卻沒選上,因而感到失望。值得注意的是,管中閔教授的言行提供了相關教材,廣大學子可以從中學習許多做人處事的道理。

 

現職欄及經歷欄填寫不實的資料表,由管教授親筆簽名後送出,他在此犯了第一個錯。管教授在遴選過程中,有機會向遴委更正現職欄及經歷欄的資訊,也有機會向遴委告知蔡董涉及利益衝突,但是管教授都沒這麼做,他在此犯了第二個錯。

 

校長遴選結果公布之後,輿論開始質疑,有些遴委是在不知道管兼任獨董的情況下進行遴選與投票,因此教育部發文請台大釐清此事,在這個節骨眼,管教授依然沒有承認錯誤,反而致力於把這件事跟大學自治、台灣價值綁在一起,造成校內對立與社會動盪,他在此犯了第三個錯。

 

一錯再錯三錯,如滾雪球般越來越嚴重,學生即使沒有修過「決策者的危機處理機制」這門課,也足以心生警惕。

 

台大主秘林達德教授指出,台大校園目前所出現的對立與裂痕深化情形,前所未見。管教授尚未擔任校長,就已經如此犀利,這不禁讓我聯想到武俠小說中的寶劍。金庸在《倚天屠龍記》中,為倚天劍安排了一個氣勢不凡的出場,當時滅絕師太與金花婆婆比劍,滅絕師太先是手持徒弟的劍,遭到金花婆婆以「珊瑚金」拐杖震斷,於是滅絕師太拿出倚天劍,未除下劍鞘,便連劍帶鞘向金花婆婆攻去,只聽得一聲異響,那根海外神物、兵中至寶的「珊瑚金」已斷為兩截。「金花婆婆心頭大震,暗想:『倚天劍刃未出匣,已然如此厲害,當真名不虛傳。』」

 

3. 何謂「公開」資訊?誰握有解釋權?

 

在這齣遴選校長的連續劇裡面,最佳配角應該是遴選委員會的發言人袁孝維教授。2018年1月12日,《自由時報》〈校長未上任 候選人資料連結已關閉〉一文指出:「袁孝維表示,校長候選人的資料都存在遠端電腦之中,因為現在任務結束了,所以她將遠端連結關起來。」1月25日,《聯合報》〈管爺獨董身分 台大:遴選細則沒規定要揭露〉一文指出:「至於管中閔報名參選時,是否在資料填寫台灣大獨董的身分,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發言人袁孝維強調,這涉及個資,委員會不能公開。」

 

獨董為公開資訊,因此遴委會若公開管教授資料表中的現職欄與經歷欄,讓大家看看裡面是否有填入獨董資訊,此舉並未違反個資法。袁孝維教授以上兩項說詞,只怕越描越黑。

 

袁孝維教授的公開發言,有時不易讓人判斷這是她個人的意見還是遴委會的共識,以下再舉一個例子。關於蔡明興擔任台哥大董事是否適任遴委一事,遴委會作業細則規定,「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可以解除遴選委員職務。

 

對此,「遴選委員會解釋,這指遴選委員曾有公開言行對某位候選人不利或有私人怨恨,遴選委員任公司副董、候選人任獨董,不適用這條文。」(1月25日《聯合報》〈管爺獨董身分 台大:遴選細則沒規定要揭露〉)從這段報導的上下文來看,我很難判斷以上解釋是否為全體遴委的共識,但遴委會作業細則似乎尚未淪落到任人詮釋的地步。若說遴委蔡明興非得要跟候選人管中閔結怨,才有迴避之必要,這種法規恐怕無法服眾。

 

4. 大人如何「喬事情」?何謂「業餘者」?

 

2018年2月26日,《新頭殼》〈施壓校務代表撤簽 台大主祕:我個人不會做這種事〉一文指出,台大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法律系學生童昱文發起的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提案,雖然由台大程序委員會審議通過,但程序委員會要求「補正」35名校務代表的簽名,令人吃驚的是,之前參與連署的校務會議代表中,有人接到「高層」的絕命連環call,頂不住壓力,因而撤簽。

 

對此,童昱文在臉書發表感想:「在我眼裡,這樣的處境其實也一定程度的示範了,金權、學閥和其他校內外的權力結構,可以怎麼去介入、影響校園裡個人的異議空間,去製造各式各樣的自我審查,去壓抑校園自主;諷刺的是,這些施壓校務會議代表的人,回過頭卻同時以大學自主之名,要求教育部不要介入調查、趕快核定結果。」

 

台大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的感言,不禁讓我想到文化評論大師薩依德(Edward W. Said)對於知識分子的定義。薩依德認為,真正的知識分子,應該是業餘者、流亡者、局外人、攪擾現狀的人。大學生擔任校務會議代表,顯然比大學教授更「業餘」,因為學生並未任職於某個組織之中;說到「喬事情」的專業性,學生只有仰望的份兒。

 

5.「相關性」並不代表「因果關係」

 

管中閔教授具備國民黨黨籍,曾經擔任馬英九政府的政務官,也曾公開表達「國民黨膽敢做掉洪秀柱,我就帶大家衝中央黨部」等言論,其鮮明的政黨色彩,間接衍生出以下邏輯陳述:「台大應根據大學自治精神及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二十一點第二項,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揭露資訊,將爭議放在陽光下檢視」=「我們支持台獨」(參見:2018年1月28日《聯合報》〈「獨派」也連署 籲台大開校務會議釐清管中閔案〉)

 

以上這個等號是否真的成立,值得思考。科學家經常強調,當兩個變數呈現出相關性時,不一定表示兩者間有因果關係。舉例來說,質疑台大校長遴選程序者,政治立場多半偏綠,這種「相關性」並不代表「因為這些人偏綠,所以希望藉由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阻撓管中閔當校長」。

 

有時候因果關係難以斷定,是因為很多干擾因子都有可能介入。學生即使不容易完全搞懂科學及統計學的這些「綿角」,至少可以藉由管中閔事件記下一句話:

 

Correlation doesn’t imply causation.

 

6. 撰寫論文時應如何造福他人?期末報告必須正確引用文獻嗎?

 

有立委檢舉,管中閔教授與暨南大學陳建良教授共同發表的研討會論文,涉嫌抄襲暨大張姓碩士的學位論文,對此,管教授澄清「我根本沒看過這篇論文」。我認為,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若沒有特殊的理由反駁管教授的說詞,就應該把此篇研討會論文的爭議定位成:

 

一、陳建良教授在未獲管中閔教授同意的情況下,將管教授列為該論文的共同作者,此舉涉嫌違反學術倫理,台大可以告知暨南大學,由暨大決定是否對陳教授進行調查;

 

二、張君的碩士論文中,大約有二十處跟這篇研討會論文非常類似,若張君確實大量使用管中閔教授未發表的手稿,且未逐一引註,則該碩士論文是否符合學術倫理、張君的學術貢獻是否足以獲頒學位,此事值得暨南大學進行調查(台大可以告知暨大,有這項疑慮存在)。

 

始料未及的是,研討會論文抄襲疑雲的後續發展,跟我的想法完全相反。台大學倫會第三次會議的會議紀錄云:「本次事件爭端之起,源自於引註或文獻引用問題,依據一般學術慣例,引註或文獻引用通常於論文最終定稿、正式發表時,方告確定,實難於論文尚未正式成形之雛形、中間階段,即就此論斷其是與非。」

 

學倫會第四次會議的會議紀錄云:「系爭會議論文於開頭即對張君就論文之貢獻致上感謝之意等情狀以觀,益加可證本校管中閔教授雖列名為系爭會議論文作者,但自始即無抄襲意圖存在。系爭會議論文於此或有引註簡略粗糙之嫌,惟鑑於其屬初稿性質,尚難以此遽為苛責。」

 

依照我的理解,學倫會的看法如下:

 

一、管中閔教授列名該篇會議論文作者,此事並無疑義;

 

二、因為該文已對張君致謝,所以管中閔教授並無抄襲「意圖」;

 

三、雖然該文未妥善引用張君的碩論,但因該文屬於雛形、中間階段,所以不應「苛責」。

 

關於第三點,學倫會委員王立昇教授曾經在臉書上做了一些補充。王教授指出,他看過那本爭議的論文集,其中有篇論文上寫「preliminary and incomplete draft, comments welcome」(初步且不完整的草稿,歡迎各種意見),另有一篇寫「very preliminary」(非常初步的),甚至還有一篇論文未列參考文獻,因此可以認定,那本研討會論文集並非完稿的論文集。基於以上理由,就算陳教授與管教授的研討會論文「引註簡略粗糙」(這六個字非常關鍵),台大學倫會也沒有必要立案調查。

 

依照我個人參與學術研討會的經驗,研討會的嚴謹度確實隨著學門領域及個別會議而變,水準參差不齊。然而,一本論文集裡面的論文A之格式或「very preliminary」之敘述,居然可以影響論文B的學術倫理審查結果,這種邏輯讓我難以苟同。

 

若依照學倫會的邏輯,以後的學生在撰寫研討會論文時應如何埋下伏筆以造福他人,甚至在繳交課程期末報告時藉由違背論文體例以規避「引註簡略粗糙」之責(請老師瞧仔細,這份報告的格式距離正式出版還差得遠呢),此等罕為人知的寫作訣竅,台大學倫會委員的學生或許可以發揚光大,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1905年,思想家陳獨秀在〈論戲曲〉文中指出:「戲園者,普天下人之學堂也。」回顧這次的台大校長遴選,資料表疑雲節外生枝,老生、旦角皆有不凡表現;奇異燈光下,臉譜或藍或綠,吹鬍子瞪眼,在所難免;幸而有高僧詩作,點綴其間,眾學子這才發現,退步其實是向前。

 

※作者為台大音樂學研究所副教授

 

【延伸閱讀】

●沈榮欽專欄:誰該為管中閔事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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