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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稱邱義仁「非會員」不能選理事長 劉世芳:沒這種規定

上報快訊/王良博 2018年03月02日 19:35:00
台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想參選足協理事長,卻被以非足協會員認定資格不符,對此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未有非會員不得參選理事長的規定,且足協秘書處涉嫌偽造文書,不排除提告。(攝影:李隆揆)

台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想參選足協理事長,卻被以非足協會員認定資格不符,對此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未有非會員不得參選理事長的規定,且足協秘書處涉嫌偽造文書,不排除提告。(攝影:李隆揆)

足協理事長改選爭議延燒,台日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想參選足協理事長,卻被以非足協會員認定資格不符,對此民進黨立委、高雄市足球委員會主委劉世芳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並未有非會員不得參選理事長的規定,且足協秘書處涉嫌偽造文書,不排除提告。她也呼籲,內政部及體育署應處理就足協理事長改選爭議。

 

足協理事長改選爭議起源於邱義仁想參選足協理事長,但足協秘書處認為,按照足協章程第8條第3項規定,「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邱義仁不是會員,所以沒有參選理事長資格。至於現任會長林湧成則通過參選資格審查。

 

對於邱義仁被判定資格不符一事,劉世芳認為,在足協章程32條的規定中,邱義仁是符合參選資格的,章程中也沒有規定不是會員就不能參選理事長。她強調,秘書處將章程中的規定限縮解釋,並不符合會員大會是足協最高權力機構的精神,秘書處不該單方面做出限縮解釋。

 

劉世芳更舉例,現任足協副理事長龔元高在4年前參選副理事長時,同樣沒有會員資格,由非會員參選理事長、副理事長早有先例。 劉世芳也直指正副理事長候選人名單需要經過理監事同意才能公開,而理監事已經撤銷2月26日的候選人名單,現在又再次公布,涉嫌偽造文書,不排除提告。

 

針對後續處理方式,劉世芳強調,2月28日開會的會議紀錄做好後,會呈報給內政部及體育署,希望由內政部及體育署,做出合法、合理的解釋,讓足協可以依法、依程序、依體育改革精神來進行改選。

 

劉世芳強調,基層教練跟年輕專業人士都很希望足協可以扮演足球運動領頭羊,她認為只要合乎足協各項章程的人,都不應該限縮被選舉的權利,否則跟體育改革的開放精神背道而馳。 劉世芳也直言,不能讓少數人把持足協,以他們的想法來發展足球,否則並不妥當。(足協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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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足協 劉世芳 邱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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