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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重啟核二 環團再赴北檢告原能會、經濟部涉公共危險罪

上報快訊/吳美欣 2018年03月05日 15:03:00
環團不滿核二重啟,5日一早再度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經濟部及原能會,涉《刑法》中的放逸核能、放射線致生公共危險罪。(翻攝自台電官網)

環團不滿核二重啟,5日一早再度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經濟部及原能會,涉《刑法》中的放逸核能、放射線致生公共危險罪。(翻攝自台電官網)

台電公司向原能會申請重啟核二廠2號機,引發環團不滿,5日一早便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經濟部及原能會,包括經濟部長沈榮津、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等15人在內,抗議核2廠已停機超過1年,又未曾提出停役計畫,應永久停役。

 

 

今年冬天用電量大,台電公司2月5日向原能會申請重啟核二廠2號機,環保團體不滿,2月6日赴北檢告行政院長賴清德失職,涉《刑法》中的放逸核能、放射線致生公共危險罪。對此,行政院解釋,核2廠去年底完成大修,向原能會提出重啟要求,「屬台電公司的正常程序」。

 

時隔一個月後,原能會3月5日下午公告審查結果,環保團體上午再赴北檢表達抗議。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方儉表示,這座機組第24次大修後起動運轉,就發生避雷器箱爆炸事故,此後迄今都無運轉,依《核子反應設施管制法》相關規定,停機1年以上的核電機組,未提停役計劃,應視同永久停役。

 

方儉質疑,核二廠2號機明明是停役機組,卻還是進入第25次大修,原能會明明知道這是不可以審查的事情,仍執意審查,相關報導根本有問題,涉及偽造文書。

 

方儉並指出,經濟部長沈榮津日前公開要求,台電絕不可讓核二廠2號機重啟後隨即跳機,但跳機是核電廠安全保障的方法,若在人為介入下而「該跳機不跳機」,恐釀核安意外。若日後核災發生,危害民眾生命健康財產,包括經濟部長沈榮津、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等15人,都涉犯公共危險罪,因此提出告訴。(台漁船被日驅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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