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會律師反駁市府「9次協調才拆」的說法,稱市府硬把人民陳情扭曲成「協調會議」。(翻攝自高雄果菜市場土地不義徵收住戶自救會)
高雄市政府日前強拆果菜市場,有居民身綁鐵鍊、持桶裝瓦斯抗爭,也有超過百位學者和公民團體連署聲援抗議。高雄市長陳菊日前聲稱歷經9次協調會後,強拆是「痛苦的決定」,十全果菜市場自救會義務律師柯劭臻在臉書上質疑,陳根本是把住戶的「陳情案」硬說成「協調會」,直指陳任內十年根本連一次協調會都不給就強拆!
十全果菜市場自救會義務律師柯劭臻5日在臉書痛批高雄市長陳菊,她指出拆除那天陳菊在臉書上說「歷經9次協調會,做出痛苦的決定,向大家道歉,也感謝你們為這座城市的犧牲」,但她發現這9次市長協調會沒有一次在陳菊任內,包括許水德3次、蘇南成1次、吳敦義2次和謝長廷3次,陳菊任內10年完全不協調,怒批「唬爛菊比白賊義還不如」。
而高雄市政府也隨及祭出《協調會議大事紀》反駁,市府確有召開9次協調會議,分別由陳菊市長、陳副市長及農業局與當地居民一同參與協調,過程中說明救濟補償情形並協助相關安置,其中市府也在會議中提出方案與具效力之承諾,並無自救會律師所闡述的一次協調會都沒有。
協調會議大事記:
次數 | 時間 | 地點暨成員 | 內容 | 備註 |
1 | 2015/8/17 | 議長室(議長、陳副市長、農業局長、吳等約20位住戶) |
聽取整體果菜市場徵收歷史,本府初步說明因為法院判決合法徵收,土地補償費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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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對土地補償費以72年的特別救濟金覺得太低,所以無共識結論擇期再議 |
2 | 2015/12/10 | 議長室(議長、鄭副局長、吳等約20位住戶) | 過程如8月17日 | 無共識結論擇期再議 |
3 | 2015/12/22 | 農業局(議長、陳副市長、鄭副局長、吳等約30位住戶) |
居民意見紛歧主要對濟助金額之意見有: 1.前地主希望連同土地、房屋、搬遷補助等費用能以一戶500萬 2.也有住戶提出土地的救濟費用應該以104年土地公告現值的22.5%計算 3.也有住戶提出土地的救濟費用應該以104年土地公告現值的100%計算 本府說明依民法概念多增加未領的金額根據法定利息10年單利5%利息給予 |
無共識結論 |
4 | 2016/5/4 | 市長室(市長、議長、農業局長、莊訓貴前里長、住戶吳代表1人) |
住戶吳代表述說歷史 市府闡述情理法上的做法 |
無共識結論下,住戶代表自行離開 |
5 | 2016/5/18 | 市府第一會議室(陳副市長、鄭副局長、陳銘彬理事長、吳等約40位住戶) |
住戶代表主要述說歷史 市府闡述情理法上的做法 |
無共識結論 |
6 | 2016/6/18 | 住戶住家(農業局胡科長、13位前小地主) | 說明本案的店面安置計畫草案及溝通住戶 | |
7 | 2016/710 | 住戶住家(農業局胡科長、13位前小地主) | 續說明本案的安置計畫草案及溝通住戶 | |
8 | 2016/7/26 | 陳副市長室(陳副市長、議長、農業局長、莊訓貴里長、住戶薛瓊美代表3人) | 市府提出於北側蓋店面地坪10坪2層樓,建坪共20坪,每戶1間救濟原13位前小地主定案,期望住戶代表協助溝通 | 住戶仍表示補償太低 |
9 | 2016/8/28 | 住戶住家(鄭副局長、胡科長、13位前小地主) |
說明本案市府所做最大優惠補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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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同意及反對都有,部分住戶希望能給予充足時間搬家 |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但柯劭臻6日再度於臉書上回應砲轟,指市府提出的《協調會議大事紀》明明是政府突襲公告強拆果菜市場後,人民求助無門而進行的6次陳情和3次登門拜訪;相較於她5日所提出來的公文書,都是歷任市長以市政府名義,提正式公文通知利害關係人,並由市長親自主持的協調會議,會中責成主管局處提出協調方案的簡報,作成結論,再於會後寄送會議紀錄予與會出席者。她直言,高雄市政府怎敢把人陳案當作協調會?
對於市長說為了治水犧牲住戶很痛苦,她表示,若依據《行政程序法》,應該在做出限制或剝奪人民權益的行政處分前,就應以書面通知,或舉行公開聽證,做成會議紀錄,讓人民提出異議或陳述書表示意見,但市府為何不給書面通知,讓人民瞭解治水的公益性、必要性與急迫性,非拆120戶不可的理由?或是要求主管局處公告計劃內容,讓人民、專家、團體參與計畫可行性的評估?
她坦言,法官判人生死,也要通知開庭、公開辯論、調查證據、給最後陳述,這才是正當法律程序,沒有依行政程序法,說拆就拆,怎能不引起公憤?(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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