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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環保署對深澳電投出的暴投球

孫榮富 2018年03月20日 00:00:00
深澳火力發電廠擴建環評案引發重大爭議。(攝影:曾原信)

深澳火力發電廠擴建環評案引發重大爭議。(攝影:曾原信)

昨日衛環委員會的議題係最近社會最為關注的深澳火力發電廠擴建環評案,這個案子一般人不是那麼容易懂,或許用棒球來比喻,這樣比較容易理解。

 

根據環評審查會議簽名單,主席是李主任委員應元,由詹順貴代,就法律意義上:這個「代」不是「代表」,而是「代理」,詹順貴副署長其實應該是像在一場棒球比賽裡的代跑,而不是代打。大家現在都將矛頭指向了詹順貴副署長,卻忽略了在這麼重要的球賽裡,環保署長好像「落跑」了?

 

事實上,環保署針對這個案子來投票,係依照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而這個施行細則第38條的修正日期是:民國104年07月03日,也就是國民黨執政的時期,但現在的國民黨好像變成了台電的教練團,故意指導台電進而投出深澳火力發電廠擴建案的「爆投」球。

 

明明還有潔淨能源的新技術可以評估,卻非得急著要現在推行「燃煤」的「發電技術」,就像是棒球賽上的「技術性犯規」,面對這個「技術性犯規」的深澳火力發電廠擴建案,原本該是強棒的環保署長李應元,或許早就知道經濟部(投手)會投出深澳火力發電廠這個球,不僅是個很容易讓打者「打壞」,甚至還是個會揮棒落空的「變化球」。

 

李應元署長不僅沒有堅守環保立場提出因應作法,反而落跑了?還讓詹順貴副署長上場「代打」。於是,詹副署長就由「代跑」變成了「代打」,面對這樣的「爆投」,揮棒可能會被封殺「出局」,不揮棒又可能會被觸身被抬「出場」,不是「被K出局」就是「被抬出場」,詹副署不僅成了代打,還揹了黑鍋?

 

還有,再檢視一下深澳電廠環境影響差異分析Q&A,但這份Q&A係由開發單位自行提出,這不就像投手自己針對自己投出的球進行好壞的球數分析?試問,有那位投手會自己認為自己投出的球是「壞球」?是「爆投」?還是「觸身球」?

 

舉例一題。這份深澳電廠環境影響差異分析Q&A的第三題的說明:2025年後,由於再生能源發電量將達20%以上…2025年深澳1號機完成後,備用容量約16.3%,若無深澳機組,備用容量率將降至14.9%,對未來供電穩定有不利影響。

 

這種回答根本就是不負責的假設性回答。這個再生能源發電量將達20%以上,不僅是個前提,還是個假設性前提,這就像投手要投出之前,故意說:我要投了,我要投好球喔,聰明如李應元署長,又是環保署裡的強棒中的強棒,會完全相信嗎?

 

以署長的聰明,當然一定不會完全相信,但卻假裝不知道、配合這個可惡的投手,還自己先「落跑」,再讓詹順貴副署長由「代跑」變成了「代打」,筆者要再說一次:你這個「落跑」署長,真的是很壞、又很「小孬孬」!

 

※作者為現任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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