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言和不到7小時 遠雄再轟市府「於法無據」

上報快訊 2016年09月08日 17:43:00
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8日對都發局長林洲民所言的7項公安基準提出砲轟,認為於法無據。(資料照)

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8日對都發局長林洲民所言的7項公安基準提出砲轟,認為於法無據。(資料照)

在大巨蛋宣布暫緩解約後不到7小時,遠雄和市府再掀起論戰!

 

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出面表示,市府至今仍不斷對外宣整個大巨蛋地下室只有2支樓梯,但楊舜欽嚴正聲明,樓梯並沒有消失,大巨蛋樓梯總寬度,為全世界巨蛋最寬、設計最優,絕非如市府所說。

 

楊舜欽表示,巨蛋棟及商場棟之間全面區劃阻隔,巨蛋棟所有出入口與商場出入口均獨立分流,這是原有建照既有的設計規劃,也非在市政府的要求下才進行變更。楊舜欽說:「法規並無規定設置防火區隔,但遠雄規劃每3000平方米設一防火區劃,也是最嚴格的標準。」

 

楊舜欽8日上午10時指出,遠雄對北市府的正面回應十分感謝,但對於都發局長林洲民所言的7項公安基準提出砲轟,認為「於法無據,不僅違反採購法,也是國內外法規所沒有的基準」。

 

遠雄巨蛋公司強調,遵守台北市政府既有的法規,以合法的程序為基礎,進行第3次變更申請。

 

因為大巨蛋量體龐大,加上周邊的影城、商場、旅館、辦公大樓構成的建築群,防災避難已超越現行建築管理法令的規範。對此,市府成立安檢小組,參考日本巨蛋防救災的模擬標準,歸納出以下7項公安基準:

 

1.安全避難原則,以8分鐘內全員離開觀眾席至室內疏散空間,並須於15分鐘內達成全館人員避難至戶外避難空間為設計基準。

 

2.逃生避難模擬之人員步行速度以1.2m/s計算。

 

3.逃生避難模擬需按實際有擺設座椅,未關閉樓梯、出口進行模擬。

 

4.室內疏散空間應為合理之安全空間,開發單位之疏散空間與觀眾席並無防火區劃有安全疑慮,應有30分鐘以上耐燃性能之其他構造或設備區隔。

 

5.戶外疏散空間之面積計算應扣除植栽、樓梯踏步、消防車動線等空間、救災水車等面積,且不得包括上方有樓板封閉式地下廣場;消防車運作空間寬度需按以8公尺計算。

 

6.戶外疏散空間密度以可移動之3人/㎡為檢視基準。

 

8.地下停車空間逃生梯之步行距離建管法規雖無規定,但距離超過240公尺,顯然安全有問題。本小組以達到安全條件為前提,參酌日本大阪等巨蛋案例,地下停車空間逃生梯步行距離最遠不超過60公尺。(塗鵬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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