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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農業缺工新南向求解 農委會挖越南青年來台「度假打工」

李昭安 2018年04月12日 18:30:00
為解決雲林縣、南投縣等農業縣市大缺工問題,農委會擬爭取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青年來台「度假打工」,以填補農業缺工。(攝影:李昆翰)

為解決雲林縣、南投縣等農業縣市大缺工問題,農委會擬爭取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青年來台「度假打工」,以填補農業缺工。(攝影:李昆翰)

雲林縣等農業縣市大缺工,近年頻向中央政府「要人」,要求開放農業外勞,或退而求其次開放已來台移工假日打工,以及開放外籍配偶親屬來台打工。據《上報》掌握最新訊息,上述三方案已被勞動部等部會「打槍」否決,農委會另闢蹊徑,希望配合新南向政策,改爭取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青年來台「度假打工」填補農業缺工。

 

據了解,農委會3月底曾向行政院專案報告此方案,昨天(4月11日)農委會、外交部、移民署再度開會討論細節,敲定大致規劃方向。農委會將在近期研擬出度假打工協定草案,並請外交部實際赴東南亞與4個國家洽談、了解意願,看是否有機會簽成雙邊協定。

 

越南年底前有機會談成協定

 

根據先前外交部掌握資訊,越南政府對此抱持興趣,是今年底前最有機會簽成協定的國家。且越南和澳洲間也有簽度假打工協定,當地青年對於「出國從事農業工作」有較高意願。

 

知情官員透露,農委會目前初步規劃的方案,擬以開放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20歲至45歲青年為主,預計開放度假打工的上限為180天,最多可申請延長至1年。人數部分,預計東南亞國家每年總人數不超過1千人,每國不超過200人,「可視情況每年調整」。

 

 

官員透露,與這些國家談協定時,將爭取「初期只開放缺工嚴重的農業工作」,避免後續難以管理,但由於度假打工是雙邊協定,必須是互惠關係,「不見得對方國家會同意只開放農業」,因此後續細節尚待討論。

 

官員表示,如果「限定農業」的開放範圍不被接受,要同時開放其他業別,則考慮參考與澳洲簽定的協定,要求有意申請延長簽證者,必須有「一定時間」的農業領域工作證明。例如來台度假打工滿180天後,如果要延長停留至1年,必須有3個或4個月的農業工作經驗,以此作為配套。

 

憂國安問題 移民署籲訂管制措施

 

不過,若要開放東南亞青年來台「度假打工」填補農業缺工,是否有足夠誘因是關鍵。台灣目前和15個國家簽定「度假打工」雙邊協定,從2004年至今,有超過20萬台灣青年赴海外,但僅吸引約6千多名海外青年來台,其中韓國、日本青年占大宗逾2千人,加拿大、澳洲則約3百多人,青年人力「出超」明顯。

 

知情官員表示,有此落差是因歐美、東北亞等國薪資普遍高於台灣,吸力較大,「相較之下,台灣薪資還是比東南亞國家高,開放這些國家來台度假打工,有一定吸引力」。

 

不過官員也坦言,目前東南亞移工行蹤不明、外籍配偶親屬來台觀光探親後「滯台未歸」比率頗高,因此移民署對於「國安問題」表達擔憂,希望訂定明確的管制措施。

 

官員表示,台灣薪資比東南亞國家高,開放越南、菲律賓等國家青年來台度假打工,有一定吸引力。(攝影:李昆翰)

 

據了解,農委會、外交部、移民署11日開會時初步規劃,希望未來由第三方民間單位(如農會、漁會等)初步審核申請者資料,作為把關機制,只有核發「推薦函」的人才能申請打工簽證。但相關工作也有可能請縣市政府直接督辦,後續還須再開會協調。

 

雲林縣、南投縣​有可能先試辦

 

官員指出,開放東南亞國家青年來台度假打工,有可能只先在「特定地區」試辦,後續將優先和曾提出「希望開放外配親屬打工」的縣市協調,了解地方政府及農民意願。據悉,雲林縣、南投縣是可能優先接觸的縣市。

 

官員也強調,若限定只開放「農業打工」,業別將限定「農、林、漁、牧」業等農業部門一級產業,不會開放至農產品加工工廠、休閒農場民宿等地方打工。且因農業工作適用《勞基法》,度假打工薪資也須達基本工資以上,行政部門會有把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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