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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不可輕忽反同勢力的逆襲

主筆室 2018年04月25日 07:02:00
反同團體正在具體實踐如何透過社會滲透與政治結盟壓制台灣社會的婚姻平權運動。(圖片取自下一代幸福聯盟臉書)

反同團體正在具體實踐如何透過社會滲透與政治結盟壓制台灣社會的婚姻平權運動。(圖片取自下一代幸福聯盟臉書)

反同陣營提出的三項公投案讓挺同陣營很焦慮,甚而有挺同的社運工作者想「以毒攻毒」,用「神聖婚姻公投」反制反同公投。其實,公投案通過審查不意味它能獲得連署通過,連署過了更不代表能達成至少四分之一公民數的同意門檻;就算公投通過了,以反同公投如此曖昧不明充滿違憲風險的主文,如何被落實為具體的法律與政策,也還有一大段距離。關於公投的理論與實踐,台灣還在探路。

 

全國性公投案通過的關鍵門檻在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以上次總統大選1878萬公民數計,這意味至上必須有470萬選舉人出面支持,公投才能獲得通過。上次九合一選舉裡,國民黨共獲得498萬票,兩者幾乎相仿。不過,年底選舉勢必出現多項公投案,這將混淆單一公投案的關注度,加上類似非政治性的公投議題擴散性較低,主要政黨若不願就公投案明確表態並全力動員,要通過四分之一公民數的門檻其實相當困難。

 

另個重點在於公投通過的效力以及如何被詮釋的問題。三件反同公投案包括:一、「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二、「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三、「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前兩案接近立法原則創制,第三案則屬《公投法》裡面的「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設若三項提案都經由公投獲得通過,這太過模糊的公投文字如何被落實為具體的法律與重大政策,充滿了被詮釋的空間:例如,同意用民法婚姻規定以外的方式來保障同性別兩人共同生活的權益,當然不代表不能用民法來保障同性別兩人共同生活的權益;而公投案為何是用「同意」,卻非規制力更強的「應該」?反同團體在公投案上這樣玩弄文字用意何在?其對執政者與立法者的規制力能有多高?都充滿了不確定性。

 

再例如,公投案裡反對的同志教育是什麼?反同團體認為教導國中小學生「成為」同志的教育,但這不是只教導國中小學生「認識」同志的教育嗎?就算公投案否決了現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為之規定,但依照現行《公投法》規定,重大政策公投通過後,只能「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並無法否決其上位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反同志教育公投案通過後如何落實,同樣充滿行政裁量的空間。

 

所以問題不在於中選會為什麼會通過這個對同志不友善的公投提案(它真的有權力否決嗎),問題也不在於通過這三項公投案會對目前亟需落實的婚權立法產生多大的牽制效果,問題始終是反同團體從沒打算在大法官748號解釋文出爐之後就結束戰役,他們正透過具體的遊說、連署、施壓於政治人物,拼命地讓反同議題進入台灣的政治議程。事實上,以反同團體的執拗,就算中選會否決反同三提案,它勢必也會在婚姻平權立法三讀後,再提出複決法案公投,屆時,中選會拿什麼來否決它?

 

許多人欣喜於台灣同志運動能站在世界先驅,甚至因為大法官748號解釋文而誤以為台灣的婚姻平權得來容易。但從千方百計地阻繞性平教育到連署公投案,反同團體正在具體實踐如何透過社會滲透與政治結盟壓制台灣社會的婚姻平權運動。不管他們的說法有多荒謬、訴求有多可笑,承認他們的存在,並與之鬥爭、說服,才能夠讓婚姻平權運動往下一站走。

關鍵字: 反同 公投 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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