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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陳抗擬請導師到場協處 校友管中祥砲轟世新:把大學生當小孩

李昭安 2018年04月27日 17:20:00
世新大學新訂「聚眾陳情抗議處理原則」,世新大學校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管中祥(如圖)批評,這違逆世新校風自由、包容異議的傳統精神。(畫面合成/世新大學官網、管中祥、Ngo Tong-Bok臉書)

世新大學新訂「聚眾陳情抗議處理原則」,世新大學校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管中祥(如圖)批評,這違逆世新校風自由、包容異議的傳統精神。(畫面合成/世新大學官網、管中祥、Ngo Tong-Bok臉書)

世新大學新訂「聚眾陳情抗議處理原則」,引發「打壓異議之聲」的批評。消息曝光後,世新大學校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管中祥相當驚訝,他直言,世新創辦人成舍我是自由派的媒體人,非常包容不同意見:其女兒成露茜創辦《破報》、創辦世新社會發展研究所,「就是在訓練一群抗議的人」,如今校方訂出陳抗處理原則,「不是違逆世新的傳統精神嗎?」

 

管中祥說,他在世新就讀時期,曾有學生發送地下刊物、大字報、靜坐、惡搞蔣公銅像表達異議,校方都不曾阻止,印象中也不曾有學生被處罰。如今校方公布的處理原則,卻提及要「掌握陳抗核心領導人物,若為本校學生,立即通知該生導師到場協處」。這形同把大學生「幼體化」,學生被視為不懂事的小孩,因此要導師好好管教。

 

管中祥表示,校方態度顯然就是「依法行政」,反而忘了世新原有的價值,「過去世新教學生挑戰秩序,現在則是用秩序規範學生的意見表達」。

 

陳抗讓警入校惹爭議 台大曾研議訂規範

 

世新「聚眾陳情抗議處理原則」中還提到,為「防止激化或暴力事件發生,軍訓室得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協請警察機關支援」。這讓警方該不該進入校園、何時進入校園的議題,再次引發議論。

 

世新「聚眾陳情抗議處理原則」提到,「防止激化或暴力事件發生,軍訓室得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協請警察機關支援」。這讓警方該不該進入校園、何時進入的問題,再次引發議論。(世新大學提供)

 

台灣大學在2012年至2014年間,就曾為此有過辯論。2012年台大校慶當天,紹興社區自救會與學生一起現身抗議,時任台大校長的李嗣涔請求北市警力進台大支援,遭批「危害學術自由」。

 

台大學生會事後在校務會議中提案,應該由行政副校長、總務長、學務長、主任秘書、各學院教師代表、學生會會長、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研究生協會會長共同組成「特別委員會」,研商「因應校園內集會遊行事件委請警察進入校園作業要點」,不要讓校長有過大決定權。

 

時隔1年多,2014年時任台大校長的楊泮池,在校務會議中以「軍警本來就不能進入校園」為由,決定撤銷此提案。當時媒體報導,台大校務會議代表憂心此要點破壞大學自主原則,可能成為「召警入校」的依據,因此在校務會議中強烈反對。

 

台大曾研議對「召警入校」訂明確規範,不過2014年時任台大校長的楊泮池(中),在校務會議中以「軍警本來就不能進入校園」為由,撤銷此提案。(攝影:李隆揆)

 

台大多方徵詢學生 世新卻逕自拍板

 

不過,當時的學生會會長林韋翰則是在網路上反駁媒體報導不精確,並「還原」訂定此作業要點的緣由。他指出,台大組織章程(現名為組織規程)第59條明定,「軍、警未經校長委請或同意,不得進入校園」,但此條文留有模糊空間、給校長相當大的權力,因此學生會才會主張應訂相關規範加強監督。

 

當時由特別委員會起草的「因應校園內集會遊行事件委請警察進入校園作業要點」關鍵內容包括:應由行政人員代表、人權學者專家、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共同組成「諮詢小組」,如果校長未於集會遊行之一日前咨請諮詢小組開會者,「不得委請警察進入校園」

 

台大組織規程第59條明定,「軍、警未經校長委請或同意,不得進入校園」,學生會認為有模糊空間、給校長相當大的權力,因此主張應該訂明確規範加強監督。(台灣大學提供)

 

在此規範下,等於是由「諮詢小組」扮演煞車皮,提高校長「召警入校」的門檻。不料最後未在校務會議中通過。

 

據了解,當時由各方代表組成的「特別委員會」至少開了6次會,以及數次工作小組會議,才擬出作業要點草案。相較之下,世新訂出的「聚眾陳情抗議處理原則」是校方「關起門來做決定」,未徵詢學生意見就在行政會議中拍板定案,才會引發後續爭議。

 

事實上,其他有訂定校園陳抗處理作業流程的大學,大多也是由校方自訂相關原則,顯然未意識到應該事先與學生討論、溝通此事。

 

附中遇陳抗曾報警處理 教育部:不適合

 

且相關爭議不只在大學發生,高中也面臨類似問題。被認為校風開放的師大附中,去年70周年校慶當天,有學生進入機房切斷司令台麥克風電源,讓校長致詞中斷,學生並掛白布條抗議校方作風過於「官僚」。校方則以「毀損公物」為由,請警方進入校園協助處理,引發爭議。

 

台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去年慶祝70周年校慶,有學生在典禮上切斷電源、掛白布條抗議,校方則以「毀損公物」為由報警抓人。(圖片取自中視新聞台)

 

當時教育部次長蔡清華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教育部和內政部對警察進入校園的原則有共識,除非是現行犯或有立即危險的情況,才會讓警察進入校園。若學生抗議有造成危害、破壞校園公物等,「都可事後追究」;如果是單純學生抗議,校方應可自行處理,較不適合報警。

 

【警察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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