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足協擁林、擁邱兩派仙拚仙  搶爭改選主導權要求會員重新入會遭拒

蔡慧貞 2018年05月18日 22:15:00
體育署行文要求已經延遲改選的足協在7月6日召開會員大會,進行第12屆理事長及理監事選舉,「擁邱義仁」派和支持現任理事長的「擁林湧成」派雙方展開攻防布局。圖為邱義仁。(攝影:李隆揆)

體育署行文要求已經延遲改選的足協在7月6日召開會員大會,進行第12屆理事長及理監事選舉,「擁邱義仁」派和支持現任理事長的「擁林湧成」派雙方展開攻防布局。圖為邱義仁。(攝影:李隆揆)

體育署行文要求已經延遲改選的足協,在7月6日召開會員大會,進行第12屆理事長及理監事選舉,足協內部「擁邱義仁」派和支持現任理事長的「擁林湧成」派為爭得改選布局的主導優勢,雙方陣營展開攻防。

 

首先,要想贏得足協理事長和理監事選局,雙方各自可掌握的會員代表數是關鍵。知情人士指出,足協「擁林派」出招,秘書處竟然在5月7日行文各團體會員,表示要進行原始會員清查,要求43個早已是合法團體會員要重新辦理新會員入會。此舉讓原始會員們氣得跳腳,現任足協3位副理事長劉福財、龔元高和邱志偉等8個理事領銜,總計26個足協會員在今(18日)憤而向足協發出連署聲明函文,直指足協要求原本的會員得重新辦理入會的作為,明顯已超過世界足總(FIFA)來函的授權,要求足協改正。

 

足協副理事長龔元高(左)、劉福財(右)和邱志偉3位副理事長領銜,18日憤而向足協發出連署聲明函文,直指足協要求原本的會員得重新辦理入會的作為,明顯超過世界足總(FIFA)來函授權,要求足協改正。(攝影:葉信菉)

 

足協出招:不承認臨時理事會、20日重提選務和申訴小組

 

其次,掌握辦理改選事務的選務小組和選務申訴小組名單,亦至為重要。知情人士透露,足協於5月14日發文,直指足協部分理事於5月9日自行召開臨時理事會議,「違反本會及我法規之程序」,認為6位理事要求召開臨時理事會的提案「檢討足協秘書長陳威任不當行為」一案,足協已列入本周日(20日)正式召開的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認為5月9日的臨時理事會為「非法理事會」,因此不承認會中通過提名的選務小組及選務申訴小組名單,將在20日的正式理監事會議上重新提名一組選務小組和申訴小組名單到會員大會通過。

 

足協已列入本周日(20日)正式召開的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認為5月9日臨時理事會為「非法理事會」。將在20日的正式理監事會議上重新提名一組選務小組和申訴小組名單到會員大會通過。(讀者提供)

 

「擁邱派」反擊:發連署聲明,指控重辦入會是「越權行為」

 

就足協要求團體會員代表們得重新辦理會員入會一事,在26位原始會員代表今天發給足協的連署聲明文中指出,「經 FIFA來信原文,並未授意或授權足協秘書處要求清查原始會員資料」,且這26位會員與理事會多數理事查詢發現,足協秘書處此舉為「越權行為」,「並未取得理事會同意」。

 

聲明中更強調,這些原始團體會員代表在2013年8月章程修訂以前,已是足協會員多年,當年入會資料應在足協秘書處檔案裡,根本不需重新辦理入會;又理事會改選原訂在去年12月完成,就是因為足協秘書處「不斷以各種藉口拖延改選時程,製作不實的選委會與會員大會決議,導致FIFA干涉選舉」,如今未見主導此事的足協秘書長及相關人員出面道歉,負起責任,現在反而「變本加厲,無理要求清查原始會員資料」,茺唐行事,聲明中請理事會依章程規定進行處分。

 

 

足協要求團體會員代表們得重新辦理會員入會一事,26位原始會員代表今天發給足協的連署聲明文中,會員與理事會多數理事查詢發現,足協秘書處此舉為「越權行為」,「並未取得理事會同意」。(讀者提供)

 

 

同時,這份由26位原始會員連署的聲明文,也請足協立即 FIFA要求,依章程規定進行各項選務工作安排,完成改選,「不要再蓄意拖延改選時程了」。

 

9日足協臨時理事會 內政部、體育署官員列席背書

 

實際上,依據FIFA5月4日的函文,FIFA僅要求足協「依章程第10條,將原本不存在或尚未通過正式程序的團體,在按照章程第11條相關規定申請並獲得通過之前,沒有參與會員大會與在會員大會投票的權利。」亦即FIFA對於早已完成入會程序,並已參與本屆理監事和理事長改選的43個團體會員代表資格並無意見,但對於尚未完成完整入會程序的新加入會員,則明確規定其並無參與會員大會及投票的資格,亦即原本足協秘書長所主張的6個新團體會員,並不具有參與第12屆會員大會改選的資格。

 

另就足協指明5月9日由部分理事召開的臨時理事會為「非法理事會」一事,當日參與臨時理事會的足協理事成員指出,依據足協章程第33條,超過3分之1的理事要求足協理事長儘速召開臨時理事會,若逾21天理事長未處理並召開,則理事們有權利自行召開臨時理事會,而此次超過3分之1,有6位理事在今年3月間要求足協就「檢討足協秘書長陳威任不當行為」案召開臨時理事會,但足協遲未做出處理,因此5月9日當天超過3分之1的理事在喜來登飯店召開臨時理事會,一開始足協有三位行政人員闖入會場揚言,代表足協理事長林湧成,表明此次臨時理事會不合法,為非法召開,其時足協主管機關內政部三位官員和體育署一名官員均在場,之後4人仍全程列席臨時會員大會。

 

足協臨時理事會9日下午於喜來登飯店地下一樓召開,當日有足協3位副理事長與超過三分之一席次理事出席,並在內政部、體育署官員與會下,通過選務小組和申訴小組名單,及有效會員代表席次。(攝影:葉信菉)

 

臨時理事會先召開有正當性 足協後通過開會為時已晚

 

反觀足協宣稱,已在5月20日將部分理事在今年3月要求召開臨時理事會的提案列入議程,將會討論,因此認定5月9日的臨時理事會「非法」,但審視足協5月20日召開正式理監事會的開會通知,是在5月11日發出,其時由部分理事召開的「臨時理事會」早已開完會議,且內政部和體育署官員全程列席,明顯承認此次會議,因此參與臨時理事會召開的副理事長龔元高明白表示,5月9日召開的臨時理事會完全合法,在臨時理事會召開後,足協才發出5月20日的開會通知,也才把理事們的要求列入議程,明顯時間已經晚了,並不影響5月9日臨時理事會的正當性。

 

根據5月9日當天臨時理事會簽到記錄,有超過3分之1理事與會,足協主管機關內政部三位官員和體育署一名官員均簽到且全程在場,程序合法。(讀者提供)

 

又龔元高指出,體育署長林德福亦早已明白表示,依據我國國體法第42條第2項規定,「特定體育團體受國際規範者,應依該組織之章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林德福等於公開點明足協優先以 FIFA的規範,以足協章程及相關規定辦理,而非受人民團體法制約,因此5月9日臨時理事會依足協章程召開,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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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足協 邱義仁 FI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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