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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高雄氣爆案 幸有高市府代位求償

周元培 2018年06月27日 07:00:00
四年前高雄市發生八一石化氣爆,高雄市政府因而推動代位求償計畫。(維基百科)

四年前高雄市發生八一石化氣爆,高雄市政府因而推動代位求償計畫。(維基百科)

103年高雄市發生八一石化氣爆,直到107年6月22日,終於等到民事法院一審宣判。

 

姑且先不談這個判決對於所有可能肇事者是否應負責或該負多少責任的認定,有沒有符合實際情況,高雄市政府推動的代位求償計畫是不是真的只是一場市府為了推卸責任精心設計的騙局?我想可以從災民的角度及計畫本身的規劃去做客觀的理解和評斷。

 

以災民角度來看,若沒有代位求償計畫,或者是如果災民們選擇自己去告所有可能的肇事者,結果會是氣爆發生後已將近4年,一審法院才做出認定災民的受損金額共是6億1千多萬(用榮化及華運應賠償的3億6千多萬元去除以他們共同負擔責任比60%後,反推出來的原本100%金額),而且因為判決尚未確定,這筆錢災民一毛都還拿不到。

 

但因為參與代位求償計畫,災民們早已先拿到6億3千多萬元救助金,不但比自己去告得到的更多一些,而且還快很多。可見參與這個計畫對災民而言,的確是無損有益。

 

至於市府是不是藉此逃避責任部分,可以從計畫的規劃和善款委員會的決議來看。計畫所發給災民的6億3千多萬元救助金是向善款專戶借的,市府將來還是要歸還這6億3千萬給善款專戶,因為計畫有明確規定「多退少不補」原則,如果依照判決市府只能從榮化華運那拿到3億6千萬賠償金,這不足6億3千萬的差額部分(2億7千萬),自然也是市府後續要自己承擔去想辦法歸還,並不會因為法院判決罹於時效就免除掉任何責任,反而要付的還更多(本來只需負擔6億1千萬與3億6千萬間的差額即2億5千萬)。

 

市府因為推動代位求償計畫,不但沒有因此免除責任,還可能負擔更多,是否是場卸責騙局,明理人一眼即知。

 

※作者為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高雄律師公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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