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涉擄妓勒贖 2人收押2人1萬元交保

上報快訊 2016年09月22日 12:31:00
桃園中壢普仁派出所警員李國漢因涉違背職務索賄罪遭檢方羈押。(翻攝自李國漢臉書)

桃園中壢普仁派出所警員李國漢因涉違背職務索賄罪遭檢方羈押。(翻攝自李國漢臉書)

桃園中壢普仁派出所警員李國漢日前查獲林姓業者租套房經營色情業,並暗示要「懂規矩」,但對方卻毫無表示。之後,李國漢便刻意選定林姓業者所經營的處所,率警員洪哲文、林郁鈞前往執行「靖黃專案」,取締何姓應召女,並強拍裸照、查扣證件,同時要求6萬贖金。檢方調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其中李國漢、王杰仁裁准羈押,洪哲文、林郁鈞1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表示,李國漢在9月8日於中壢區振興街出租套房查獲由林姓業者所經營的色情業,並將唐姓中國應召女帶回派出所。李國漢透過房東王杰仁約林姓業者見面,但林卻找蔡姓友人出面,李國漢對此不滿意,要蔡轉話給林「你們生意做這麼大,也不會做人,你們自己看著辦吧」!

 

林姓業者發現躲不過,只好與李國漢見面。李國漢見面時還教導唐姓應召女和林姓業者如何做筆錄,以免觸犯刑責等,還向林姓業者說:「王杰仁就是我的代理人,以後找他就對了。」

 

檢調表示,林姓業者事後仍毫無動作,因此李國漢19日便再度前往取締,由年輕警員洪哲文喬裝嫖客,在振興街同幢樓的套房,佯裝與何女性交易,趁何女洗澡時,洪員開門讓李國漢、林郁鈞進入,林拍攝何女的裸照後離去,李、洪查扣何女證件,未將她帶回派出所,再透過王杰仁向業者要求六萬元贖回證件,並約好交款時間。

 

林姓業者擔心日後沒完沒了,主動向桃園市調查處舉報,檢調埋伏在交款現場,當場逮到出面取錢的王杰仁,經深入追查出李員等人涉案,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其中李國漢、王杰仁裁准羈押,洪哲文、林郁鈞1萬元交保。(塗鵬揚/綜合報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