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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娟芬專欄:「憤怒的線索,釋疑」遺漏了什麼?【輔大心理系性侵事件系列六】

張娟芬 2016年09月23日 12:22:00
被害人發出道歉文後,處理此性侵案的輔大社科院長夏林清成為箭靶。(翻攝自蜂巢公益合作社)

被害人發出道歉文後,處理此性侵案的輔大社科院長夏林清成為箭靶。(翻攝自蜂巢公益合作社)

「憤怒的線索,釋疑」由高旭寬整理,發表於六月十三日,下方留言獲得許多夏林清陣營的支持與讚賞,他們認為這才是事件的完整脈絡。周佳君且說「這才是張娟芬應該做的事情。」

 

既然叫我,我就來了。這份「釋疑」遺漏了什麼?

 

這篇文章用語很中性。高旭寬說寫此文的目的是:「檢查一下工作小組或老師的作為是否有不合理或不公允之處」,而他用的資料,包括「比對529臉書朱文、系上公布的事件記錄,以及6/7系上討論會看到的資料」。

 

六月七日,夏林清承認自己處置的失誤,包括他答應巫同學與朱同學要開說明會,結果他忘記;也包括他承認,他對巫同學有「碾壓」。這兩件事,夏林清(好不容易)親口承認,但在高旭寬的「脈絡」裡,全數缺席。欸,不是要「檢查一下工作小組或老師的作為是否有不合理或不公允之處」嗎?這不就是嗎?

 

高旭寬版本裡只有:「11.26 巫朱兩人向工作小組老師表示希望召開說明會(找當天有參加851喝酒聊天的同學找來說明事件),工作小組表達不積極支持的態度,但是最後還是同意(12/8舉行)。」夏林清失信,被高旭寬漂白,輕描淡寫後變成「你要說明會啊不就辦給你了嗎!」

 

高旭寬替夏林清緩頰,說應該是因為許多同學渾然不知,何必跟他們說明,多此一舉?這裡所謂「還原現場」,已經變成「事後賴皮」。高旭寬的意思是說明會根本沒有必要辦;倘若如此,夏林清一開始為何答應要辦說明會?他是隨口應承嗎,這是輔大心理系處理被害者的一貫態度嗎?他是蓄意欺騙嗎,這是輔大心理系處理被害者的一貫態度嗎?他答應在先忘記在後,這種輕忽,是輔大心理系處理被害者的一貫態度嗎?

 

夏林清也在六月七日承認,因為他「演了這個功能」,使得巫同學被「碾壓」。這件事情李燕也承認,在逐字稿172頁。欸,這不是「不合理與不公允之處」嗎?還是夏林清團隊認為,性侵被害者再度受到「碾壓」,是合理與公允的?為什麼這不是「脈絡」? 

 

高旭寬寫出了夏林清陣營喜歡的版本,不是因為他補充了什麼「脈絡」、還原了什麼「現場」,而是因為夏林清之錯都刪掉了。把他刪掉的部分放回去、還原現場、補充脈絡,這才是張娟芬應該做的事情。  

 

貼心小提醒:

 

就夏林清已承認的錯誤,第一,要求夏林清向巫同學、朱同學道歉,因為他答應兩位同學要召開說明會,但卻忘記自己的承諾。第二,要求夏林清向巫同學道歉,因為他在性侵事件的後續處理失當,使得巫同學受到「碾壓」。以上兩項道歉,需依照龔尤倩、王芳萍所設標準,以正式聲明為之。

 

就夏林清避而不談的核心問題,要繼續問:你有沒有對巫同學說出那些話?你有沒有在他需要支持的時候打斷他的話,並暴怒?  2016年6月29日

 

※作者為丹麥奧胡斯大學與德國漢堡大學聯合授與新聞學碩士。曾任中時開卷版記者,現在專事寫作與翻譯。參與社會運動多年,並關注死刑、人權、同志權利等議題。著有《姊妹鬩牆:女同志運動學》、《愛的自由式:女同志故事書》、《無彩青春》、《殺戮的艱難》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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