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早報:南中國海判決無人全勝

蔡孟翰 2016年07月16日 12:00:00
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並不代表中國有歷史性所有權。(美聯社)

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並不代表中國有歷史性所有權。(美聯社)

7月12日海牙聯合國常設國際仲裁庭宣布菲律賓訴中國仲裁案的判決以後,群情立刻嘩然,覺得對中國十分不公,對兩岸的南中國海主張否定得太徹底。台灣現任總統蔡英文與前任總統馬英九更是不約而同譴責這個判決,令人看到兩岸三黨少有的高度共識。

 

同時,西方以及日本媒體,從左到右,一致強調此判決否定中國對南​​中國海的主張。由此看來,全球對此判決性質的認識,亦有高度吻合。然而,這次南中國海的判決真是如此嗎?真是勝者全勝,敗者全敗嗎?

 

「歷史性所有權」VS「歷史性權利」

 

我迅速翻了判決書全文,簡單說一下感想:仲裁庭拒絕中國南中國海九段線的主張;而且仲裁庭之所以有權介入仲裁菲律賓訴中國的南中國海案,主要是中國自己亦沒有主張對南中國海有「歷史性所有權」(historic titles),而只是主張有「歷史性權利」(historic rights)。

 

雖然「歷史性權利」亦有主權權利一項,但亦有其他低於主權權利的權利。歷史性權利指的是歷史上諸種權利,比如捕魚、經商與主權行使等等權利;歷史性所有權則是對宣稱擁有的領域有國家的職權行使,持續的行使,同時受到外國默認或承認。

 

歷史性權利可以不是排他性的,所以兩個以上的歷史性權利可以共存;但歷史性所有權則具有排他性。

 

因此,即使承認中國有歷史性權利,並不代表中國有歷史性所有權;更何況,中國所宣稱的歷史性權利,並非是歷史性所有權。仲裁庭如何斷定中國主張的歷史性權利,不是歷史性所有權呢?

 

因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文版裡頭(判決書特別強調中文版的法律效力等同英文版),只有使用歷史主權主張的歷史性所有權,而中國應該十分知悉歷史性權利與歷史性所有權兩者有明確區別。

 

所以,中國刻意不使用歷史性所有權,表明中國九段線的主張,不是主權主張,而是一些非主權的歷史性權利主張。而判決書指出所謂非主權的歷史權利,在中國加入《公約》以後,即由《公約》條款所提供的權利所取代而消滅。

 

除此之外,判決書更指出中國在海南島與西沙群島周圍所劃出的領海,證明中國不將九段線裡的南中國海海域,視為領海或歷史海域;同時中國經常聲明南中國海裡有飛行自由(freedom of overflight)與航行自由(freedom of navigation)。

 

中國九段線論只是非主權的歷史性權利主張

 

可是根據《公約》,自己國家的領海裡,不需要給他國有飛行與航行自由。因此,兩件事合而觀之,可確知中國實際上對九段線裡的南中國海,並非是主權主張,只是一些非主權的歷史性權利主張。

 

因此,判決書在此,與其說否定中國的主張,毋寧是澄清中國九段線主張的性質—即是非主權的歷史性權利主張,以及說明在《公約》裡,歷史性權利的運用與局限。

 

所以菲律賓外長說這次判決對解決南中國海糾紛有所貢獻,說明他們對判決的性質很明瞭—不是全勝,只是在國際法上,確定菲律賓不是亦不會全敗。美國政府在判決宣告以後,亦是呼籲相關當事國回到談判桌上而已。

 

其實,中國外交部在7月13日的聲明《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中國海的有關爭議》中,就完全沒有提到九段線,當然更沒有對九段線裡的南中國海有主權主張,而是僅對沒有明確定義的「南中國海諸島」有主權主張。中國外交部的聲明可​​說遙遙呼應判決書的斷定。

 

判決書對兩岸在南中國海主張最大的威脅在第二項—將南中國海南沙群島所有的島嶼,包括最大的太平島都視為岩礁,或者沒有自己獨自的經濟生活(an economic life of it's own),因而都沒有專屬經濟區(EEZ)與大陸架。這才是今後在國際法上,在國際政治裡,在與南中國海周邊各國談判時,主要的爭執所在。但這個爭執所在,也許亦是整個南中國海爭執的柳暗花明又一村。

 

南中國海問題帶來多邊協商的歷史機會

 

我覺得這是一個讓南中國海問題來到多邊協商的歷史機會,而非中國的挫敗。中國如何在多邊協商中擴大在區域的影響力,在區域秩序的建設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才是中國長遠最大的外交與戰略紅利;而不是為了南中國海的資源與經濟專屬區的劃分錙銖必較,鬧到得不償失,有失大國風範。

 

最後,我的建議如同兩年前在台北《思想》刊登,後在《騰訊大家》分四次轉載的《21世紀中日大戰? 》一文結尾所說:

 

我們千萬不要忘記,沒有共同政治目標的經濟整合無法消弭戰爭,這的確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所留下的深刻教訓。

 

在具體事例上,中國可主動展開協商,促成南中國海的共同行為準則,更要主動成立一個「南中國海資源環境組織」,與相關各國各地共同管理分享南中國海的資源,共議航行安全等問題。邀請美國和韓國成為準會員,也可讓日本加入成為準會員,但前提是日本放棄歷史修正主義。

 

另一個想法,則是在中國、日本、韓國、越南、泰國與印度尼西亞等國,成立一個「東亞文化機構」,收集整理研究發展所有東亞文明的物質與非物質資料,即一個21世紀繼往開來的新《四庫全書》、新《永樂大典》計劃。

 

諸如此類的東亞非經濟整合項目,都應該認真考慮,以使中國崛起產生完全不同的意義和麵貌,而不是只有船堅利炮而已。 」

 

在這次的南中國海判決以後,中國不是要與國際法對沖對幹,更不是與美國、日本甚至周邊國家為敵,而是要順勢主導區域秩序的建設。這將是中國崛起的重大考驗。(文章由聯合早報授權轉載)

 

※作者為日本千葉大學地球環境福祉研究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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