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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會館撤旗案  立委評僑委會不戰而敗

上報快訊 2016年09月29日 13:27:00
駐美中華總會館(Chinese Consolidated Benevolent Association)位於美國舊金山,是美國華僑的最高機構。(翻攝自維基百科)

駐美中華總會館(Chinese Consolidated Benevolent Association)位於美國舊金山,是美國華僑的最高機構。(翻攝自維基百科)

針對「駐美中華總會館移旗案」,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新興29日表示,舊金山中華會館因親共力量漸大,對撤中華民國國旗案將不再主動訴訟,改支持其它友我協會。但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這根本是不戰而敗。

 

根據《中央社》報導,吳新興上午赴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業務報告並備詢,陳亭妃質詢有關「駐美中華總會館移旗案」何時可以掛回我們國旗?她指出6月的判決對我們有利,下一步如何進行?吳新興回答,會館的政治生態已經改變了,中國大陸的移民很多,會因為「量變導致質變」,現在僑委會的做法是成立「中華傳統文化協會」來替代中華總會館。

 

陳亭妃詢問意思是放棄中華總會館了嗎?看到書面業務報告嚇一跳,我們堅持要求的是有所態度,過去僑委會還編預算補助訴訟,結果贏了後吳新興說對方要上訴,我們自己卻退回來不要了,轉往別的協會,這是什麼邏輯?「你是不戰而敗,我無法接受這個決定,不能說換了一個委員長,態度就不同」。

 

吳新興說明對方親共力量蠻大,大約達2/3,在這情況下如果還要投入國家資源,「我們覺得沒有意義」。陳亭妃說,「你這樣的解釋沒有說服我,你都已經做決定,你是否該提早讓委員了解」。

 

根據僑委會提供資料,舊金山駐美中華總會館在民國102年5月25日總會館召開月會中,當日輪值總董提出移除我國旗臨時動議,並以違反總會館章程表決方式強行通過議案。此舉引發總會館內反對移旗人士,以肇慶總會館為原告,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官司費時3年餘,今年7月25日美國加州高等法院做出最終判決,宣判上開移旗決議違反章程無效,總會館應將中華民國國旗回復到移旗案前狀態。

 

僑委會指出,但近年因駐美中華總會館內中國大陸移民漸增,會館內親左商董比例幾達2/3門檻,已有逕行動員通過重大決議可能,故今年7月30日總會館月會中,以35人舉手,18人未舉手,表決通過對本案提起上訴,阻止友我陣營要求將中華民國國旗掛回。

 

因此僑委會提出因應策略包括擱置爭議,尋求共識,不再主動續行訴訟,並強化「中華傳統文化協會」功能:每年發動舊金山北灣僑團,舉辦元旦、雙十國慶等愛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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