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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占行政院】主張適用公民不服從 法官駁回律師聲請

王怡蓁 2018年09月25日 15:18:00
高等法院25日審理太陽花學運占領行政院一案,17名被告僅陳威丞出國參展未到庭,圖為學運領袖魏揚。(攝影:李智為)

高等法院25日審理太陽花學運占領行政院一案,17名被告僅陳威丞出國參展未到庭,圖為學運領袖魏揚。(攝影:李智為)

318運動時,衍生出的323占領行政院行動,遭檢方起訴,目前進入二審階段。此案一審判決指出,該案的93名被告,僅有8名構成《妨害公務罪》,3人因《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

 

25日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17名被告,這17名包含檢察官上訴的被告。被告中僅陳威丞出國參展未到庭,委託律師到庭。其他16人包含林唐聿、吳崇道、劉建明、許哲榕、陳建斌、黃國陽、許順治、李冠伶、謝昇佑、魏揚、陳廷豪、許立、林建興、江昺崙、劉敬文及柯廷諭。16名親自出庭的被告皆主張無罪,檢方上訴無理由。

 

開庭辯論時,律師團與當事人原以為是二審結辯,卻突然變成前置作業,因此,法官對16名親自到場的被告都表示僅回應原判決或遭檢方上訴內容即可。針對額外要多陳述的部分,法官皆制止。對於今日開庭的情況,法官也多次制止旁聽席發出笑聲,並指「法庭審理是嚴肅的,並非學校講堂,之後旁聽不要拍手、歡呼。」

 

開庭時,法官詢問魏揚是否學成歸國?魏揚停頓了片刻答學成歸國了,但他疑惑法官說的是哪個國時,群眾便傳出笑聲。被告林建興對檢方上訴的部分,表示莫名其妙,旁聽席立刻大笑,遭法官制止。另一名被檢方起訴的陳廷豪在陳述他並非煽惑犯罪時,法官也數度制止,並以不要講理論,只要講上訴的部分就好。

 

被告劉敬文說,「做對的事,不應該被判罪。做錯事的是當時的總統馬英九,是透過警察施以暴力危害人民生命的江宜樺」他說,最近到中正大學任教的江宜樺曾說自己沒做錯事,也曾表示不後悔鎮壓學運。在一審煽惑犯罪的部分,劉敬文獲得無罪,但又遭到檢方上訴,劉敬文說,如果他有罪,那馬英九也有罪,因為是馬英九煽惑我們做這件事。

 

另一名同樣是煽惑犯罪被判處無罪的被告江昺崙,也遭檢方起訴。江昺崙表示,323的行動是有邏輯與理由的,因為占領立法院後,江宜樺於21日到場溝通,卻讓群眾更加憤怒,因此才有占領行政院的行動。江昺崙說,他並沒有煽惑犯罪,沒有要群眾佔領行政院,因為場面很混亂,所以才拿麥克風指揮交通,並請群眾讓出道路給傷患通行。

 

至於遭指控破壞拒馬的許順治與李冠伶皆表示,他們破壞拒馬是為了清出醫療通道,由於看到有人受傷,也有跟現場警察協調破壞拒馬。

 

法官便詢問,被告三人分別所稱的傷患到底是誰?真的有傷患嗎?被告三人均表示有傷患,但因為現場很混亂,因此無法辨識傷患身份。

 

在調查證據的部分,法官表示被告要求在「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的部分傳喚專家學者作證,檢方則認為沒有傳喚必要,法官也表示會再進行調查,不會傳喚專家學者來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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