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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政府無力處理性騷擾 埃及女子遭判刑2年

林思怡 2018年09月30日 18:05:00
埃及女性即使受到性騷擾也難以公開控訴。(湯森路透)

埃及女性即使受到性騷擾也難以公開控訴。(湯森路透)

埃及一名女子上傳影片指控遭到性騷擾,卻被指控「散播假新聞」,遭判處2年有期徒刑與罰金。

 

埃及女演員兼權利運動人士法蒂(Amal Fathy)5月在臉書(Facebook)貼出一則影音,敘述她去銀行時如何遭到性騷擾,並譴責國家無法保護女性的無能。沒想到法蒂2天後遭埃及當局警方直接闖入家中搜索,並逮捕她與其丈夫、兒子,最後僅丈夫與小孩獲釋。

 

 

被控與恐怖組織有關

 

法蒂被指控試圖散播假消息抹黑埃及政府,並且擁有「傷風敗俗的資料」,每項罪名判處1年徒刑,並因「公共侮辱」判罰1萬埃及磅(約新台幣1萬7100元)。目前正進行第2場訴訟,法蒂面臨的控訴包含指稱她是恐怖組織成員。

 

根據聯合國(UN)2013年的調查,埃及女性有99%都回報她們曾遭不同形式的性騷擾對待,埃及首都開羅在2017年的湯森路透基金會(Thomson Reuters Foundation)調查中,被形容是「全世界對女性最危險的大城市」。

 

 

法蒂的丈夫洛菲(Mohamed Lotfy)為埃及人權與自由委員會(Egyptian Commission for Rights and Freedoms)的負責人之一,在法蒂面臨審判期間,他只能被拒於法庭之外不得其門而入。

 

洛菲表示,這項判決等同告訴所有騷擾者不需擔心受到懲罰,而每個勇敢站出來的受害者反而會受到囹圄之苦。

 

早有類似案例

 

1名黎巴嫩女子馬茲布(Mona el-Mazbouh)5月到開羅旅遊,卻在臉書上傳辱罵影片,稱自己遭到2名男子性騷擾,之後在開羅機場遭到逮捕,獲判8年有期徒刑,被指控「散播傷害社會與公即宗教的不實謠言」。

 

最後馬茲布被減刑至1年,甚至暫停服刑,9月遭到驅逐返回黎巴嫩。

 

 

埃及婦女權利委員會會長穆爾西(Maya Morsi)曾聲稱,僅有9.6%的埃及女性有性騷擾的經歷。

 

關鍵字: 埃及 性騷擾 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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