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應元要王瑞華二選一  台化彰化廠命運交行政訴願決定

鄭閔聲 2016年10月07日 19:38:00
攸關台化關廠命運7日環保署協商破局,李應元說:因三方沒有交集,最後將交給行政訴願決定,而訴願決定前3鍋爐必須全停。(攝影:李昆翰)

攸關台化關廠命運7日環保署協商破局,李應元說:因三方沒有交集,最後將交給行政訴願決定,而訴願決定前3鍋爐必須全停。(攝影:李昆翰)

為解決台化彰化廠關廠風暴,環保署長李應元7日下午邀集彰化縣長魏明谷,以及包括台塑集團副總裁王瑞華等四位台化代表密會2小時。儘管雙方在保障勞工權益上有高度共識,但對汽電共生設施究竟是「展延」或「異動」,依舊沒有交集,最終同意將台化彰化廠的命運,交由行政訴願決定。李應元接受《上報》訪問時表示,「會議的共識就是,無論行政訴願結果如何,雙方都會接受。」

 

據轉述,與會人士在7日下午3點進入環保署後,由李應元簡單開場,雙方就直接切入正題。魏明谷先強調,自己非常重視勞工生計,因此前一天才花4個小時與台化勞工代表協商,相信勞工也能感受到他的誠意。王瑞華則表示,「自己的員工,我們當然要照顧」,因此台化關廠期間,公司將照常支付員工薪水,絕不會讓勞工生計受影響。

 

雙方在照顧勞工這點達成共識後,李應元就針對解決台化汽電共生設施許可問題,以及雙方僵持不下的「展延」或「異動」,提出兩項解決方案。

 

由於台化彰化廠的汽電共生設施操作許可已在9月29日到期,李應元提出的第一項方案是台化向彰化縣政府提出的重新申請。這項方案中,台化只要提出縣政府要求的「減量加嚴」計畫書面文件,縣府依法就必須在30天內完成審查;審查通過後工廠就能開車進行「試營運」,試營運期間勞工可以正常到廠上班,縣府則確認排放是否符合計畫內容,一旦通過後就重新發給許可。

 

李應元提出的另一項方案,則是台化針對彰化縣政府的行政處分提出訴願。由於環保署2007年的《環署空字第0960093718號》解釋函,曾指出,申請異動許可日期接近許可證有效期限」時,廠商得以「展延併異動」,也就是先申請較短的展延許可期限,一面辦理異動計畫;異動計畫通過以後再依新標準營運,讓工廠運作不至於中斷。台化可以依此提出訴願,要求回復9月29日前狀態。

 

李應元對王瑞華分析,若台化選擇第一項方案,只要提出符合縣府環保標準的營運計畫,縣府絕不會刻意刁難,工廠可以較快復工,魏明谷也承諾絕對會依法行政。若台化選擇第二案,又打贏行政訴願,確實有可能回到9月29日之前狀態,先獲得展延再一邊辦理異動,但行政程序所需日程難以評估,由社會公正人士與政府官員組成的訴願委員會將做出什麼裁處,也無法預測。

 

李應元主動扮起和事佬,要幫王家與魏明谷化解誤會,但仍無共識。(畫面合成)

 

據了解,王瑞華與台化高層短暫商議以後,拍板選擇第二案。理由是:「如果台化接受彰化縣府重新申請的要求,可能在全國各地引起連鎖效應,『這種事台塑吞不下去』。」所以就算行政訴願程序較長、結果亦難以預料,王瑞華仍決定放手一搏,讓環保署訴願審議委員會決定台化彰化廠命運。

 

事實上,台化向環保署提出訴願期間,彰化縣政府仍有機會撤回原本行政處分,但魏明谷堅持,既然許可效期已過,縣府只能依法行政,要求台化重新申請;若台化不服,當然有權提出訴願,縣府也會尊重訴願結果。

 

會議至此,雙方算是達成「沒有共識的共識」,正各自準備收兵。但李應元認為,「雖然雙方對具體問題達成理解,但有些情緒問題還是要處理。」主動扮起和事佬,要幫王家與魏明谷化解誤會。

 

李應元指出,台塑集團最不能認同的,是魏明谷4日在台北說的「台化沒有理由留在彰化市區。」魏明谷則連忙解釋,他的發言是分析彰化未來的都市發展與產業轉型規劃,並非針對台化,無奈遭媒體斷章取義;他還強調自己當天是一路閃躲媒體,實在是被堵到沒路才接受訪問,不是刻意放話。

 

魏明谷解釋後,李應元又說,「台化批評魏明谷沒資格做父母官,也應該要解釋一下。」台化高層解釋,當初是因為處理許可時有些情緒,對魏明谷沒有惡意。魏明谷也立刻大方表示自己「不介意」,更從未回應這段話,最後還與王瑞華握手致意。

 

李應元轉述,會談過程中,王瑞華與魏明谷態度相當和緩理性,都同意將這起爭議交由環保署訴願委員會決定;無論訴願結果,台化與彰化縣府都願接受。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