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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台灣-一個欠缺談判機制的社會

主筆室 2016年10月11日 07:00:00
執政者的角色除了祭出政策凸顯價值主張,同時應該也有責任建立起一套正常健康的機制,讓「談判」、「對話」、「調解」、「妥協」成為社會運作的常理習慣,而不是一頭栽進熱鍋裡,操持於對立的兩方裡外不是人。(路透)

執政者的角色除了祭出政策凸顯價值主張,同時應該也有責任建立起一套正常健康的機制,讓「談判」、「對話」、「調解」、「妥協」成為社會運作的常理習慣,而不是一頭栽進熱鍋裡,操持於對立的兩方裡外不是人。(路透)

台灣自2000年起歷經過三次政黨輪替,民主的形式已經根深蒂固在所有人的腦袋裡,但光是選舉投票,並無以解決日益複雜的文明問題。許多健全民主國家該有的遊戲規則,始終沒有在我們周遭發展出一套可供運行的設計,這也是為什麼無論是誰執政,都避免不了因大大小小的「抗爭」而疲於奔命。

 

自威權邁向民主,它從來不是自然形成,絕大多數時候,甚至必須藉由前仆後繼的社會運動,才足以迫使其出現變異。不過,歷來遊行、抗爭僅是手段,同時或可以此而為公平、正義的踏板,它以衝突、反抗威權為表現形式,但目的必然是為達到國家進步和彼此尊重的結果。只是,過程中我們經常忽略了走到某一階段,也理當適時參入更有意義的步驟和程序,好創造出任何階層、利益團體都無法獨大的建制,去找到進步社會更加合理解決問題的機會。

 

或者我們可以長年失衡的「勞資關係」為起始,讓其中壓迫、剝削、反抗、爭鬥的邏輯,有機會轉換為以談判、調解和妥協為主的利益交鋒。一如歐洲許多社會高度穩定發展國家,每年雖不乏上演被視為畏途的「罷工」傳統,但假若我們細究其間,將發現「談判」才是這些國家的核心精神。

 

其普遍談判方式,則是每年選定一時期,由代表勞方的工會和資方代表展開對話(主要多針對薪資漲幅),過程中,資方和勞方並不直接接觸,而是各自委由專業談判(法律、財經或相關產業背景)人士代以協商。同產業的不同工會成員,亦可相互串聯,和同產業的不同資方代表,於談判桌上相互喊價。於是,這就不只是單一公司員工和老闆之間的爭議,而是涉及同質性產業的集體步調調整。且談判過程中,因為皆是委由專業人士進行,遂不至影響公司營運和員工生計。

 

「談判」一直以來,其實才是勞資對話最主要的環節。唯有窮盡談判之途,才會走上「罷工」的最後一步。然所謂的「談判破裂」,亦僅是過程中的可能選項,勞、資雙方都應有所準備,並為後續的行動鋪路,那是促使勞資雙方各有「妥協」的壓力模組,並非鼓勵相互敵視。而壓力其實是同時落在老闆和員工身上,在勞方付出所得趨近合理,又不致造成產業衰退之間,勞資雙方都有責任取得這個時節點上最好的平衡。

 

此時,政府的角色,僅在勞資談判破局,罷工發生,且演變為一發不可收拾,才會指定調解人介入斡旋,將雙方再拉回談判桌,及至罷工損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例如大規模的街頭暴動),也才會強制中止罷工行動。假若我們單純只看歐洲社會有時動輒數星期、數個月的大規模罷工,以為他們如何不計量社會成本,徒讓罷工潮發生,那是錯看了其背後早有一套較之我們不知成熟數倍的罷工法(休假法亦然)在支撐著企業、勞工和整個社會,而不輕易被形象上的亂局多所拖累。

 

執政者的角色除了祭出政策凸顯價值主張,同時應該也有責任建立起一套正常健康的機制,讓「談判」、「對話」、「調解」、「妥協」成為社會運作的常理習慣,而不是一頭栽進熱鍋裡,操持於立場各異的兩方裡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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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勞資談判 罷工 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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