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組織大改造 三級機關首長將引進民間人才

仇佩芬 2016年10月11日 23:01:00
總統府今(11日)晚間召開第二次「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討論儘速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引進更多民間人才。圖為日前蔡英文總統首次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總統府提供)

總統府今(11日)晚間召開第二次「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討論儘速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引進更多民間人才。圖為日前蔡英文總統首次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總統府提供)

總統府11日晚間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聽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報告政府組織改造。會中討論認為,目前三級機關首長多限制由文官擔任,無法讓民間具實務經驗和創新思維的專業人才進入政府服務,行政院將儘速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放寬三級機關首長在一定比例下採行政務及常務併行的雙軌制,以引進更多民間人才。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在11日晚間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會後轉述,施能傑在報告中指出,組織改造中有關人才晉用的制度,重點應在於「強化政府專業」,而非「保障內部升遷」。

 

不再只用文官  號召民間好手

 

會中討論認為,目前除健保署之外,三級機關首長均限制由文官擔任,無法讓外界具有實務經驗和創新思維的專業人才進入政府服務;行政院將儘速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使三級機關首長有一定比例得採取政務與常務任用的雙軌制,以強化機關專業、活化人才晉用管道,讓政府可以引進更多外部人才。

 

此外,針對政府組織改造工作,黃重諺轉述指出,民進黨在上一次執政時,就已針對未來政府組織、功能的再造與強化,完成整體規畫;2010年國民黨執政時,《行政院組織法》的修正也大致依原本設計,設立29個部會,之後並陸續進行個別部會組織法的立法。

 

黃重諺表示,目前仍有部分機關尚未完成組織改造的工作,其中包括6個未完成立法、1個已立法但未定實施日期、3個未依法廢止;這些未完成組改的部分,部分仍存在爭議,確實需要更多討論;但也有一部分已有共識,可以立即推動。

 

蒙臧會列裁撤優先名單

 

針對上述組改進程,行政院在此次會議中提出「兩階段組改」的規畫:第一階段處理共識性較高的部分,包括陸委會和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修正,以及蒙藏會的裁撤。

 

根據行政院報告,蒙藏會的裁撤已在2010年修正的《行政院組織法》中明確規定,未來其業務將依性質交由合適的各相關部會承接;其餘部會的組改工作,則列入第二階段辦理,行政院會持續檢討並設定推動期程。

 

未完成組織法立法的部會包括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和陸委會等未完成組織法立法,連帶蒙藏委員會、核子能委員會和公共工程委員會等3機關組織法也未完成廢止。另外,海洋委員會雖於2016年初完成立法,但因為執掌有爭議,所以尚未施行。

 

至於台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台灣省諮議會三個機關,業務與功能已萎縮,將持續進行人員精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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