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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超標恐影響腎功能 3千隻烏骨雞下架

上報快訊 2016年10月13日 13:18:00
食藥署13日公布全台禽畜產品稽查結果,2件烏骨雞被驗出動物用藥,共下架回收逾3千隻。(翻攝自維基百科)

食藥署13日公布全台禽畜產品稽查結果,2件烏骨雞被驗出動物用藥,共下架回收逾3千隻。(翻攝自維基百科)

食藥署13日公布全台禽畜產品稽查結果,台南、屏東2件烏骨雞被驗出動物用藥「三甲氧芐氨嘧啶」殘留,分別超標1.8、4.6倍,吃下肚可能產生噁心、嘔吐和皮疹,嚴重可能影響腎功能,共下架回收逾3千隻。

 

據《中央社》報導,衛福部食藥署2016年6到8月間聯合地方衛生局,針對進口廠商、食品製造廠、批發市場及盤商、特產餐廳、各大賣場及超市等場所,抽驗140件禽畜產品動物用藥殘留,包括牛肉、鵝肉、豬內臟及雞肉等,共有2件烏骨雞檢驗不合格。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科長林炎英今天表示,2件烏骨雞都檢出動物用藥「三甲氧芐氨嘧啶」(Trimethoprim)超出殘留容許量,其中台南市官田區的「正宗畜牧場」超標1.8倍,下架回收1210隻;屏東縣新埤鄉的「豐美牧場」則是超標4.6倍,下架回收1801隻。

 

林炎英說,這項動物用藥屬於廣效性殺菌劑,吃了可能出現噁心、嘔吐和皮疹等副作用,嚴重可能影響腎功能。

 

林炎英指出,2件產品檢出不合格後,第一時間已責成轄管衛生局監督業者下架、回收,並由農政單位介入輔導改善,可依相關法令開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也會進行用藥輔導。

 

食藥署提醒,民眾購買禽畜產品,應選擇有生產履歷或信譽良好的商家,食品業者販售禽畜產品時也應向來源廠商取得進貨證明,以確保商譽,另也呼籲飼養農戶應確實依照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共同維護食安。(郭諭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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