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乾任專欄:砍假不如落實勞檢加重罰責

王乾任 2016年10月21日 06:00:00
「落實勞檢」其實是非常卑微的呼籲,因為現行勞基法的罰則,多數最重不過罰30萬,而且還是數度違規後才會開罰,很多違規一開始都只開罰個兩三萬,即便面對富可敵國的上市上櫃公司違規也一樣。(湯森路透)

「落實勞檢」其實是非常卑微的呼籲,因為現行勞基法的罰則,多數最重不過罰30萬,而且還是數度違規後才會開罰,很多違規一開始都只開罰個兩三萬,即便面對富可敵國的上市上櫃公司違規也一樣。(湯森路透)

最近一陣子,民進黨為了砍勞工七天假、堅持一例一休而非二例原則,得罪不少社會輿論,民意支持度也下跌不少。為了扳回一城,民進黨政府又是增加特休,又是調高勞保年金投保上限,可惜卻都沒能止血。

 

非要兩例不可的勞工團體的憤怒暫且擱置不談,較願替民進黨政府緩頰的輿論,提出了一個相當中肯的主張,「落實勞檢」,遺憾的是,政府部門也安靜不回應。

 

「落實勞檢」已經是非常卑微的呼籲了,因為現行的勞基法的罰則,多數法條最重不過罰30萬,而且還是數度違規後才會開罰的上限,很多違規一開始都只開罰個兩三萬,即便面對富可敵國的上市上櫃公司違規也一樣。

 

法律的最終目的是遏止犯罪,讓社會維持某種制定法律者所認可的秩序,那麼勞基法在實質意義上早就已經形同作廢,因為執法者無法徹底落實勞動檢查,加上勞動基準法本身的各項刑責與罰則十分輕微,輕到企業主、資本家可以不放在眼裡,寧可違法後被逮繳交罰款,也不要遵守法律、增加資本支出。

 

周休二日到底採用一例一休或兩例,說真的,很多基層勞工朋友根本不是太過在乎,因為越來越多勞工朋友根本無法用上這些休假,好比說非月聘的排班兼職工作者,或者像是雇主面片將勞動契約改成承攬制的勞工,還是有銷售才有獎金抽成的業務性質工作,休假怎麼放的差別不會太多。

 

對真正底層的勞工朋友來說,要的很簡單,那就是政府所制定的法律能夠貫徹落實。貫徹落實的作法也很簡單,徹底落實勞檢。落實勞檢的作法也很簡單,增加勞檢人員的數量,讓不定期抽檢變成全面勞檢,讓所有雇主知道自己不可能心存僥倖,就算罰則還很輕,但累罰之下的金額也會增加,公司名聲也會敗壞,稽查人員每天上門更會讓生意很難做下去而心生警惕...。

 

然後,如果民進黨政府真心願意跟勞工朋友站在一起,與其在周休二日上大玩文字遊戲,說什麼一例一休能讓想多賺錢的勞工多賺一點,想放假的多放一些,不如乾脆一點,趁著民進黨在國會也擁有完全執政的優勢,好好地把這部老舊過時且袒護資本家的勞基法給修一修。如果說,罰則一律調高10倍100倍對中小企業不公平,那也可以改成按照公司營業額的方式來計算罰款,反正政府也很缺錢,加上台灣違法的企業多如牛毛,好好的修訂勞基法,對充實國庫也是一大助益。

 

擴大來說,不只勞工權益的保障需要落實勞檢與修訂勞基法罰則,其他像是食品安全的保障也應該擴大食安檢查與調高罰則。之前聽一位在公部門擔任食品安檢的朋友私下告訴我,該單位似乎要被縮編,他很擔心未來的食安檢查問題。新政府如果真心想和人民站在一起,或許可以從修訂對資本家太過有利的法案,落實各項勞動、食安檢查開始做起。畢竟,法律光是制定好擺在那裏,人民不會遵守,得像商鞅那樣徙木立信,讓人民看見政府執法的魄力與決心,才真正能夠讓社會大眾信服,才能遏止不肖商人或投機分子繼續心存僥倖,您們說是嘛?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