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電業法》 設置電價穩定基金

唐筱恬 2016年10月19日 19:46:00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右),連續兩天馬拉松式審查《電業法》,力拚在明(20)日院會能正式通過。(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右),連續兩天馬拉松式審查《電業法》,力拚在明(20)日院會能正式通過。(攝影:葉信菉)

總統蔡英文拍板《電業法》分兩階段修法後,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連續兩天、馬拉松式審查《電業法》,總共審查96條草案,明(20)日在院會正式通過。本次修法將全面推動「綠能自由化」,並且開放綠能業者給直售電,更明訂「設置電價穩定基金」平穩電價,以達到確保民生用電不漲。

 

新政府為力拚《電業法》修正案,趕在立法院本會期過關,近日快馬加鞭,陸續透過便當會、總統執政協調會議、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積極凝聚黨政共識。接著張景森密集邀集能源及減碳辦公室、經濟部、原能會、台電公司、台電工會及相關團體等開會討論,明晚完成《電業法》最後修訂。

 

採綠能先行原則

 

據了解,張景森與環保團體、綠盟等開會時,環保團體強烈主張,希望改革一步到位,直接修法推動「電業自由化」。不過張景森在會中表示,為了讓改革順利,先推動綠能自由化,等待時機適合時再推動第二階段修法。而第二階段修法時間點?據了解,政院規畫當再生能源售電量,占再生能源總售電量達一定比例後,即可進行第二階段修法。

 

本次《電業法》修正版本,採「綠能先行」為原則,開放再生能源業者申設發電,產生的電能可以賣給台電、透過台電代輸,也可自己建置電源線聯結電力網直供用戶,且「費率不受管制」。官員解釋,也就是說綠能發電業者可以自由找買家,互相講定好價格即可買賣,不受電價管制。

 

不過,開放綠電自由化後,小老百姓終究買不起昂貴綠電,政府還必須制定「能源配比」,才能達到環保、減碳功效。據了解,本次能源比未入法,將會在子法規定台電需執行「電力排碳係數」,而係數將滾動式檢討,目前預估值為2025年達到天然氣50%、火力30%、再生能源20%的目標。

 

另外,為降低台電工會反彈,台電從原先的「廠網分離」轉型「廠網分工」。據經濟部規畫,台電將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兩家子公司,分別為發電及輸配售電公司,定位為「公共運輸者」,採國營方式經營。

 

費率有計算公式

 

至於外界擔心電價上漲問題?《電業法》修正案也將明訂,將成立「電業管制機關」下設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電業調處委員會、電力可靠度委員會,負責電業管理(如核發籌設許可需考量能源配比等)及監督、電業爭議調處、確保用戶用電權益、核定電價與各種收費費率與計算公式。

 

而《電業法》草案也將明訂,公用售電業之電價及輸配電業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及審議;計算公式訂定前,應舉辦公開說明會;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之核定,得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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