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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建榮專欄:執政者輕賤司法的嘴臉

錢建榮 2016年07月19日 09:44:00
法官們私下暱稱司法院副院長提名人林錦芳為「錦太后」。(攝影:蕭芃凱)

法官們私下暱稱司法院副院長提名人林錦芳為「錦太后」。(攝影:蕭芃凱)

相信所有法官都還記得小英總統就職當天最熱烈的掌聲,就是回應她說司法不被信任,要領導司法改革那段談話。身為法官,尤其是八年來看不到司改方向的基層法官,更是感觸良多。

 

言猶在耳,放著好好的人選不提,小英總統竟然提名兩位舊官僚,還是馬政府時期的司法院前後任秘書長:謝文定與林錦芳,後者更擔任長達近六年至今,也就是司法公信最低落的這段時期。

 

馬政府執政八年來,司改一無所成,法官在人民心目中的排名,掉到專業人員最後一名,低於每天罵司法的媒體記者。人民不相信記者,卻更不相信法官,極其諷刺。

 

司法公信低落的原因複雜,很難一言道盡。沒有人會懷疑司法院正副院長要負起最大責任。與正副院長併位「三公」之一的秘書長,集政策決定與執於一身,其重要程度更甚副手。

 

還記得當年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的名言嗎:行政院只有兩個人在上班,就是他與院長。由此可知,秘書長有多大,實際上絕非如總統府發言人所說的:只負責司法內部的行政體系。

 

法官們暱稱其為「錦太后」

 

更別忘了,司法院透過立法院與人民溝通的最高管道就是秘書長,幾年來,林錦芳秘書長在立院的答詢品質,立委真的能接受?若是如此,為何人民仍普遍對司法不滿,難不成是立委與民意脫節?

 

就先來談談總統府所謂「內部的司法行政」重不重要吧。馬總統欽點律師出身,但因為長期不關注司改,對司法文化一無所知的賴浩敏出任司法院長,司法內部的人事行政大權於是旁落林秘書長手中,此為法官們暱稱其為「錦太后」的原因。

 

這些年來,司法院許多法院首長或最高法院庭長的派任,常引發法官圈「識人不明」的質疑,過去有關說或干涉審判紀錄的法官,即使人審委員多方反對,司法院仍執意派任。

 

這些重傷司法院形象的案例,外人可能因為資訊不足而無感,偏偏司法人事具有引領象徵司法風氣的意義,法官們有樣學樣,於是汲汲經營高層關係,重行政、講人脈、輕審判,逐漸成為風潮。

 

如今錦太后從「垂簾聽政」到「正式竄位」,這下司法人事風氣只怕更雪上加霜,因為謝文定從法務部政次轉來司法院,始終在高層行政打轉,不僅不識法官文化,恐怕所認識專司審判的法官也為數不多。

 

313審判獨立淪喪日

 

升官離基層法官太遠,不如看法官間的人事調動,這涉及憲法第81條人身獨立性的保障,更是憲法第80條審判獨立的核心。回顧2013年3月13日的一起事件:司法院在未事先告知當事人及被調動法院的情形下,將花蓮地院只因為某陳姓法官與庭長相處不睦、相互指責,就以「人地不宜」為由,分別強制調動至屏東及桃園地院,引發法官群體反彈。法官稱此為「313審判獨立淪喪日」,甚至引發6位人審委員於審議時集體退席抗議。

 

我曾經在媒體披露此事,稱此為司法界威權復辟現象(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662552)。事件後來的發展引發法官群體不滿,即使有900多位,超過全國一半法官連署抗議這個不當的人事調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669289),結果庭長沒有調動,但陳法官仍被調動至屏東地院。

 

陳法官向司法院起訴不服,由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擔任審判長的職務法庭,眼中只有司法威權,根本不在乎法官人身獨立性遭侵害的事實,判決司法院勝訴。這其中除了階級歧視外,恐怕還有性別霸凌。

 

單身的陳法官必須立即收拾行囊,搬到距離家鄉遠到不能再遠的地方,法官間人心惶惶。有人為林秘書長緩頰,說她只是貫徹院長指示,但她若真的敢反對賴院長要推動的人民觀審,又有什麼理由不敢反對這起人事調動?尤其有超過一半的法官表態給她靠。

 

可見林錦芳想的只是貫徹上意(或這根本就是她的主意?),沒有主見、沒有中心思想,更沒有從女性觀點看待當事人,不問法官疾苦的循吏。當然,長官垮台了,危及她的前途,突然她又變成反對觀審的埋兵伏將?

 

恐龍我們當  清君變成她

 

過去八年,人民對司法的不信賴達到頂點,法官士氣的低落也前所未見,如果我們都不反對馬政府時期的正副院長要負最大責任,為何身居「三公」的秘書長卻可以置身事外?不論只是依令行事的幕僚長,或其實早就是掌有實權的地下院長,當然都要為過去司法公信不彰負責,這才符合許多基層法官及社會能接受的問責原則,我們要求的不過就是很簡單的四個字:「權責相符」。

 

把司法搞得烏煙瘴氣的幕後主使者,只要一句我是反對他們啊,就能取得無限正當性?!恐龍我們當,清君變成她?最該被改革的反成為主導改革的?!小英總統這種人事安排,與重新提名賴蘇兩人有何兩樣?回想就職那天刺耳的掌聲,華而不實的承諾,法官能容忍幾個八年,人民又要等待司法多久?我只知道,我會永遠記住執政者輕賤司法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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