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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捍衛父親信譽 用事證洗清冤枉

上報快訊 2016年10月21日 19:55:00
中信金弊案21日下午開庭,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出庭,他表示,將會為了父親的信譽,用事證洗清冤枉。(資料照片)

中信金弊案21日下午開庭,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出庭,他表示,將會為了父親的信譽,用事證洗清冤枉。(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5日偵結起訴中信金弊案,共起訴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在內等8人。辜仲諒21日赴台北地方法院出庭,他強調自己並未涉及不法,也特別強調,針對父親也被列為被告一事,雖然因父親已過世所以不起訴,但他仍會為了父親的信譽,用事證洗清冤枉。

 

台北地方法院21日下午首次開庭,傳喚辜仲諒、靚彩國際公司董事長林桂馨、中信發展顧問公司人員張素珠等3名被告到案,審查是否維持境管。法官庭訊後裁定辜仲諒等3人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在問及是否要繼續限制辜仲諒出境時,辜請其律師代為回答。辜的辯護律師表示,從卷證清單來看,中信金控並沒有什麼資產被掏空,起訴書前後內容也矛盾,不足以證明辜仲諒涉有重嫌,而且辜在紅火案前後曾24次出國,最後都能準時回國,有良好紀錄,可見辜沒有逃亡之虞。

 

公訴檢察官林冠佑則認為,就目前的強制處分情況來看,不一定能擔保辜仲諒會到庭,這已是檢察官的最低底線;雖然紅火案有限制出境的強制處分規定,但一旦紅火案解除境管,本案法院不可能無縫接軌,會有時間落差,因此希望庭上繼續施以限制出境的強制處分。

 

至於另外2名被告,林桂馨、張素珠也雙雙否認犯案,並表示會配合調查,其辯護人則說她們是受薪階級,對於先前裁定的高額具保金,已是很大的負擔,因此不會逃亡導致交保金被沒收等語,希望不要被限制出境。

 

林冠佑認為,林、張2人是重大嫌疑人,未來法院審理時,她們有可能是以證人身分出庭,本案偵查上之所以困難,有部分原因是因為相關被告與資料都在海外,因此不能在增加法院的困擾,沒理由再把證人往海外送。林冠佑也說,被告有無逃亡之虞本來就只能臆測,強制處分也是為了讓訴訟程序能順利進行。

 

對於檢方的起訴書內容,辜仲諒則庭上重申,自己沒有涉及掏空案,也沒有做起訴書所指的犯罪行為,中國信託公司也沒有損失,還說他父親當初在世的時候為什麼不問?等到過世後,才來對他及父親做這些指控,這是不公平的。

 

庭末,法官裁定辜仲諒等3人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徐乙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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