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罰2500萬 《公路法》修法提高166倍打Uber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01日 10:59:00
《公路法》修法將大幅提高違規營業罰鍰,從現行最高15萬元提高到2500萬元。圖為計程車司機抗議Uber非法載客,以棍棒打砸車子表達他們的訴求。(攝影:葉信菉)

《公路法》修法將大幅提高違規營業罰鍰,從現行最高15萬元提高到2500萬元。圖為計程車司機抗議Uber非法載客,以棍棒打砸車子表達他們的訴求。(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昨(31日)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決定《公路法》修法將大幅提高違規營業罰鍰,上限擬從現行最高15萬元提高到2500萬元,一舉提高逾166倍,並將設立檢舉獎金制度,只要民眾提出檢舉,就可獲得獎勵。民進黨團預計下周提出「公路法修正草案」列入優先法案。

 

Uber自2013年來台,以資訊服務業登記卻違法經營運輸客運業,廣發爭議,計程車業者不斷陳情抗議。行政院長林全8月召集跨部會議達成共識,其中之一就是提高營業裁罰金額,冀有效遏止Uber等違法經營。

 

針對「提高違規營業裁罰金額」,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會中決議未依《公路法》申請核准而經營者,將罰鍰從現行5萬至15萬元,大幅提高至10萬元到2500萬元。由於汽車運輸業成立資本額由500萬元至1億元不等,罰鍰額度除參考「公平交易法」,未來實際執法時,也會對應汽車運輸業資本,配合修正「自用車違規營業處罰基準表」,確保行政裁罰符合比例原則。

 

設立民眾檢舉獎金制度

 

徐國勇進一步指出,會中也決議將另新增《公路法》第78條之1,對於未依該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的行為,民眾得檢具證據向公路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除應對檢舉人身分保密,並得酌予獎勵。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說,交通部支持修法提高罰鍰,且為爭取時效,交通部不會提修法版本,尊重立委版本,希望立院本會期三讀通過,交通部也會配合修正處罰基準表等細則並公告實施。

 

Uber違法營業以來,交通部已裁罰388件、共5450萬元,對加入Uber派遣的司機開出446張罰單、裁罰2002萬8千元,合計裁罰近7400多萬。公路總局表示,目前單次開出15萬元罰單,未來修法提高罰金到最高2500萬元,由於上下限差距大,如何實際裁罰還須研議,但預期罰金將以數倍、十數倍調高。

 

Uber聲明 指影響旅客權益

 

對於政府將修法祭出所謂「 Uber條款」重罰違法,Uber台灣公司昨聲明指出,提高罰鍰並不能為社會帶來有益的可行解決方案,也不利開放的良性競爭,更嚴重影響本土創新科技運輸平台的發展及國內外旅客的交通權益。Uber 期待繼續與政府合作,讓共享平台產業納入合理與公平的法律規管。

 

據指出,Uber已安排具有美國總統歐巴馬顧問身分的Uber全球董事暨首席顧問普洛夫(David Plouffe)近日來台,將拜會政委唐鳳及相關部會討論Uber在台問題。不過,唐鳳已表示,雙方將會討論如何解決 Uber對國內帶來衝擊,且將公開會面紀錄 。(關卓琦/綜合報導)

 

Uber在台大事紀

 

2009年

Uber前身「UberCab」在美國加州成立,目前執行長(CEO)為共同創辦人卡拉尼克(Travis Kalanick)。

 

2011年

在美國舊金山推出手機叫車服務app,連接乘客與司機資源。年底跨出美國,在法國巴黎營運。總創投資金累計近5000萬美元。公司名稱改為Uber,意指Super(超級)。

 

2013年

Uber進軍台灣,在台灣以「資訊服務業」登記而非「運輸業」,全名為「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9月首開罰

交通部公路總局依《公路法》向Uber開罰11次,要求Uber登記為合法客運服務業。

 

2015年

遭公路總局裁罰、勒令停業,罰鍰累積近四千萬元。Uber公司訴願未果提行政訴訟,同時也請求停止執行勒令停業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公路總局裁處勒令停業逾越公路法規定,撤銷處分,判決Uber在台登記的台灣宇博公司勝訴。

 

2016年

7月計程車司機抗議因政府無法保障擁有合法執業登記的司機權益,導致影響到計程車司機的業績減少2至3成。2000輛計程車到立法院、總統府前凱道陳情。

11月為打壓Uber違法營業,《公路法》修法將罰鍰大幅提166倍,最高可罰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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