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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被誰A走 代理教師年僅領10個月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01日 14:35:00
全國教師工會聯合總會就代理教師薪資一事今召開記者會,要求還給老師一年的的聘期和完整薪資。(翻攝自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國教師工會聯合總會就代理教師薪資一事今召開記者會,要求還給老師一年的的聘期和完整薪資。(翻攝自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目前全國約有一萬多名代理老師,工作內容和正式教師一樣,但每到7月、8月就沒有薪水,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估算,代理教師一年被A走的薪水,至少高達19億元。每到暑假,就沒薪水拿,房租水電都要照繳,為什麼和正式老師做一樣的工作,卻少拿兩個月薪水?

 

全教總1日舉行記者會表示,縣市政府為省錢,代理教師只給10個月的聘期,每年少發至少10萬元薪資,勞動條件不穩定,影響教學品質。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多數代理教師都持有合格教師證,代理的也是正式職缺,但待遇保障明顯不如正式教師。依照規定,人事費應該完整編列1年(含考績與年終獎金)然而長期以來代理教師領到的薪水卻只有10個月。

 

張旭政表示,代理教師往往一到7月就「假性失業 」,不能請領失業救助,但卻常被叫回學校工作。全教總並舉出一個事例,彰化縣有一名代理教師7月被叫回工作20天、8月19天,卻沒有任何薪水,是「標準的勞力剝削」。代理教師為了繼續被聘用,大都敢怒不敢言 。

 

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表示,全國約有1萬5000 多名代理教師從事「非典型勞動」,薪資條件卻不及公家機關的約聘僱人員,縣市政府明明有正式職缺,卻一直聘代理教師,導致教師勞動條件不穩定,難免影響到 教學品質。

 

羅德水呼籲,縣市政府應該將聘期定為一年,把全年薪水給代理教師。並建議教育部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應明確訂定代理教師聘期與待遇,不應再授權各主管機關或私立學校補充規定,衍生各種問題。(關卓琦/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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