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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轉門條款被批「半套」 全教總:官員轉教職也應禁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04日 15:57:00
教育部長潘文忠日前宣布將在教育部組織法增列「旋轉門」條款。但4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認為政策「修法修半套」,未多加限制官員轉任教職,這樣使得旋轉門條款依然有漏洞可循。(翻攝自GoogleMap)

教育部長潘文忠日前宣布將在教育部組織法增列「旋轉門」條款。但4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認為政策「修法修半套」,未多加限制官員轉任教職,這樣使得旋轉門條款依然有漏洞可循。(翻攝自GoogleMap)

教育部長潘文忠日前宣布在教育部組織法增列「旋轉門」條款,限制教育部高官離職3年內不能轉任私校。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認為政策「為德不卒」,未限制縣市教育局處長轉任私校校長、同時也未限制官員轉任教職,這樣使得旋轉門條款依然有漏洞可循,根本是「修法修半套」。

 

教育團體多年來一直批評教育部高官退休或下台後,轉任私校當「門神」,不但有領雙薪的問題,也可能在任內,就制訂出偏袒私校經營者的政策和法令,為自己的未來鋪路,或是到私校服務後,協助取得競爭型計畫經費。

 

對此,教育部於2日部務會報中通過,在組織法第8 條中增列,曾任部長、政務次長、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司長、處長者,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離職前5年內掌理的高教、技職、會計職務相關的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以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4日在台北舉行記者會,雖肯定教育部修法的態度,但也批評政策「修法做半套」。

 

全教總指出,教育部的修法仍有許多漏洞,例如「未限制退職官員轉任私校教職」。過去許多官員,都是先獲聘私校講座教授,後續再接管理職;另外,縣市教育局處長卸任後,到私立中小學擔任校長,同樣也有利益輸送的疑慮。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則解釋,因為教育部、科技部很多研究計畫及獎補助,都以「教授名義」爭取,非由學校主導。因此當過部次長、司處長、甚至副司長,轉任教職就可以發揮影響力,轉任私校不論職銜都應規範,才能落實利益迴避。

 

學界憂旋轉門三年太長 造成人才窄化

 

而針對旋轉門條款將限制官員轉任私校的限制,目前擔任南華大學校長的前次長林聰明擔憂限制三年太長,恐使人才卻步。他指出曾建言緩衝一年即可,如今旋轉門三年太長,因為很多政務官、次長等,都是從大專找人,很多校長、教授表現優良,透過借調到政府部門工作,若限制三年轉任,恐會造成人才延攬的窄化。

 

環球科大校長陳益興表示,尊重修法,但就個人經驗,曾任公職可瞭解各校經營的優缺點,到私校時便可把優點留下,形成良好的典範轉移機制,希望教育部做更細緻的思考,不要「因人廢事」。(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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