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火燒車意外 檢:乘客疑先嗆昏再燒死

上報快訊 2016年07月20日 16:03:00
19日國道火燒車意外,檢警20日勘驗遊覽車,懷疑乘客是先被煙嗆暈再被燒死。(攝影:葉信菉)

19日國道火燒車意外,檢警20日勘驗遊覽車,懷疑乘客是先被煙嗆暈再被燒死。(攝影:葉信菉)

19日國道遊覽車火燒車意外,26具焦屍難以辨認,桃園地檢署20日勘驗遊覽車,確認起火點在駕駛座附近,應該是機械電線走火,而駕駛座後方有滅火器,卻未使用。

 

檢方調來同型車比對,認為安全門有鐵栓鎖住,因而釀禍,而起火前應有濃煙,乘客先疑似是先被嗆昏,再被烈火燒死,至於起火原因還有待鑑識小組確認。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和桃園市消防局鑑識人員針對配電盤、飲水機、安全門等處再次勘驗,結束後檢方離開沒有說明,由於燒毀遊覽車仍在採證,所以現場媒體要求業者開出同型遊覽車,請業者說明外界質疑處。現場媒體發現安全門疑似有暗鎖裝置,使得安全門無法開啟,面對媒體追問時,業者避而不答。

 

檢方連夜採集死者DNA型別,待罹難家屬20日晚間抵台,將可立即採集口腔棉,迅速比對,讓家屬早日處理後事。

 

蘇姓遊覽車司機在第一時間車子著火擦撞左側護欄時,未停車做危機處理,疏散乘客下車,1分鐘過後撞到護欄起火,檢方懷疑蘇姓駕駛在事故發生前已暈倒或死亡,20日下午解剖蘇的遺體,調查有無服用藥物或其他不明飲料,並調閱通話紀錄和背景,了解他駕駛時的身心狀況。

 

檢方另將調取此輛車的通行資料和行進過程的沿途監視器,設法釐清肇事原因。(蔡易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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